照着雷蒙那张狼藉的脸,江霁明倚靠在墙上,居高临下地扫了他一眼,声音还带着余韵的低哑:
“做的不错。”
没有立刻抬手擦拭,雷蒙快速膝行几步,扯住了江霁明的裤腿,语含期待:
“是我的荣幸。那甜心,有没有给我的奖励?”
那束手电筒的光,刺得雷蒙睁不开眼,而且他的睫毛还黏在一块儿,挡住了大部分的视野,他看不清江霁明的反应。
站在他身前的人,没有说话。
手腕转动,江霁明移动着手电筒,猛地对上了一个地方。挑起眉,他抬起脚,轻轻踩上了那块紧绷。
“没想到,这你都能开始。”
被江霁明这样对待,雷蒙忍不住闷哼出声,眼角泛红,似是大片洁白雪地中,偶然掉落了几片梅花瓣。
“嗯。。。不不是,这。。。这只是意外。”
“那这里,你用过吗?”
板鞋的鞋尖,轻轻地蹭着。
金发男人的反应,让江霁明觉得有些兴味,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在如此痛苦屈辱的情况下,还能这样的人。
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第一个。
听到他的问话,雷蒙一下子恢复了清醒。生怕被对方再次贬低,他着急地抱住江霁明踩在自己跟前的小腿,语气慌乱:
“没有,额,我没有用过。之前的那些女人,我没有和她们上过床!”
在遇到江霁明之前,雷蒙的每一任女友,基本不会超过一周,而且每次,两人都是止步于接吻。
因为还没等到上床,他就腻了。
况且,雷蒙一直觉得,自己对那方面的欲望并不强烈。
就算是接吻,对他来说,也只是恋爱的必经步骤之一,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当初,雷蒙和那些女友的亲吻,几乎和西方的礼仪式贴面吻没什么区别。
可笑的是,那些女人却觉得自己不着急本垒打,是真的爱她们的表现。因为爱,所以他才如此珍惜和尊重自己的爱人,和那些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不同。
事实上,他面对她们,没什么感觉。
一开始,雷蒙曾经怀疑过自己的性取向。可是,真当有人将赤裸的男人送到他的床上时,只是看了一眼,他就差点恶心得把刚喝过的酒全部吐出来。
他无法接受。
或许,他是个无性恋。
直到遇见江霁明,雷蒙才惊讶地发现,他的欲望,竟然必须伴随着疼痛。而且现在,他也只能接受面前人所给予的痛。
其他人,不可以。
如同耳垂上的那个伤疤,他已经被对方彻底打上了印记。
“你说,我就要信?”
面对雷蒙的自陈,江霁明有些不相信。
真的有人能谈那么多任女朋友,还能忍得住不上床吗?就算真的有男人只坚持婚后行为,那也不可能是雷蒙这种轻浮自恋的花心男。
听见江霁明的质疑,雷蒙急得满脸通红,索性破罐子破摔:
“甜心,我真的没有骗你。因为对着她们,我石更不起来啊!”
“噗嗤——”
黑暗中,有人忍不住轻笑出声。
不怪他,雷蒙顶着这副模样,还将这种话说得一脸真诚,实在是太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