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叫他Adiya吧,之前跟你们说过的,我发小。”
转头征求了下江霁明的同意,顾鸣飞才替他介绍道,语气正经,完全不见刚才的甜腻。
“好酷,是英文名,看哥的眼睛是蓝色的,是外国人吗?”旁边的架子鼓手是一个长的很俊秀可爱的男生,名叫小哲。
“差不多。”
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江霁明随意地回了一句。
剩下的那个贝斯手澄子看了眼还想发问的队友,又瞧了下江霁明,急切地打断他们:
“你们废话好多,别再问了,演出快开始了。”
“那哥你真的不需要练习一下吗?直接就上吗?”
主唱阿辉担忧地看了眼刚刚才拿到谱子的江霁明。
看到阿辉眼里真诚的担忧,江霁明散漫扬眉,幽蓝色的瞳孔在后台浅色的灯光下似是透着一股魔力,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想深深地注视着他。
“不用,你们只管表演,我会跟着的。”
一旁的顾鸣飞痴痴地看着江霁明淡然却难掩自信的眉眼,露出一个甜蜜的笑来。
唇钉随着他扯开的嘴角移动着,在灯下泛着银光。
记下乐谱后,江霁明向顾鸣飞要了一件带铆钉的黑色皮质的背心外套。
脱了黑色短袖,露出了件白色背心打底,穿上外套后,又在胳膊上方套了一个黑色的铆钉臂环,勒在白皙的肌肉上,从肩头到小臂隐约蜿蜒着一条青色的脉络。
墨蓝色的狼尾随意地散在他露出的肩头,透着一股慵懒和不羁。
江霁明垂头看了一眼,觉得自己现在才勉强融入了这个乐队的服装文化。
其他人看着他这副装扮,都陷入了一秒的呆滞,要不是顾鸣飞快速警告地看了他们一眼,他们都要发出尖叫了。
别说女生了,连男生都受不了这一幕,心跳快得差点怀疑自己的性取向。
让人只想成为他的玩物。
没关注身边突然沉默的几人,江霁明活动着手指,暗想着自己这么久没弹琴,应该不会和身手一样生疏了吧。
阿辉几人看江霁明从容镇定的样子,瞬间也感觉直起身子,仿佛下一刻要登上的不是酒吧小舞台,而是万人露天大舞台。
站在角落的顾鸣飞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宝贝地捧着江霁明刚刚脱下的T恤,也不敢靠近闻,生怕衣服被自己身上的烟酒气破坏了原本带着的清冽果香。
酒吧内——
一个身材火辣的卷发女人端着酒缓步靠近角落里坐着的一个金发男人。
男人是个典型的欧洲人,有着一头浓密的金发和深邃的碧绿色眼眸。面部轮廓清晰深刻,似是出自希腊雕塑家之手。他的嘴唇薄而红润,始终挂着一抹自信的笑容。
领口处的衬衫扣子解开了两颗,露出分明的白皙锁骨,一根蓝色条纹的领带松松地挂在领口,灰色休闲西装的袖口被挽到了手肘出,露出结实的小臂。
“雷蒙,你之前怎么不再联系我了?我们不是谈得好好的么?”
雷蒙原本正微微摇晃着酒杯,无聊地看着四周,看见靠近的女人,露出一个温柔地笑:
“当然,甜心,我们之前是谈的很好,我也很喜欢你。
你是那么美丽,又是那么地喜欢我,让我觉得已经配不上你了。现在我认为你值得更好的。”
男人的语气真挚,带着藏不住的深情,说到最后一句,又露出一个悲伤的表情。
女人听到这话,坐到雷蒙身边,环住了他的胳膊,柔声地说:
“别这样说,雷蒙,我觉得你真的很好,没有人能比你对我更好了。。。”
雷蒙任由女人抱着他的手,脸上还是带着温柔的笑,视线却没落在女人身上,随意地扫着四周,寻找着符合自己标准的下一个猎物。
他不是这个镇上的人,只是听说这里开了一家欧式贵族风的酒吧,服务对象却是平民,想来看看是哪个冤大头跑这个偏僻的地方砸钱玩,顺便换换口味。
冤大头·顾鸣飞:阿明的衣服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