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
伪骨科。狗血。年上。哥哥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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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潮生不怕死,他这辈子一共点燃过三次火,一次想烧死自己,一次烧毁了花园,最后一次,他在灰烬中想护住那朵蔷薇。
记事起,刘潮生就失去了害怕的能力,他任由癫狂燥怒的情绪发泄,欣喜若狂地享受自己活着的每分每秒都在不断失去。
至于为什么要当季誉十几年的跟班,主要觉得刺激。
第一次跟着父母进入季家祖宅参加宴席,他就想抢走季誉手里的玩具。
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玩具没抢到还被推倒,从旋转楼梯那一路滚下去,摔得眉骨磕出血,最终送进医院缝了两针。
当时刘潮生捂着脸哭得泣不成声,想闹到大人都围过来。
而季誉捧着玩具走向他,没有搀扶,脸上也没有任何有关惊慌的情绪,冷静到让人觉得可怖。
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成了刘潮生长时间的噩梦。
甚至那天晚上季誉说的话做的事,刘潮生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想要?”季誉恩赐般弯腰把玩具递给他。
刘潮生颤颤巍巍伸出手,接着被季誉重重挥开,孩童最深的恶意展露无疑,“蠢货,抢赢我,我就把这个垃圾给你。”
赢?
那次没有抢赢。
而后漫长的岁月间刘潮生都没赢过季誉,但他觉得输给季誉完全不丢人。
输的感觉,刘潮生新奇不已。
民间老话里管这叫天生坏种,从娘胎里出来就坏。
刘潮生小时候特别乐意听季誉的话。
“他打了你,你不光要还手,更要往最痛的地方打。”
“刘潮生,说谎记得打好草稿,骗不了自己怎么骗别人。“
“你要什么东西,想尽办法去得到,得不到就抢,抢不到就毁掉。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想我说几遍?”
一次次言传身教,所剩无几的道德更加支离破碎,他实在觉得和季誉做兄弟很好。
后来他还融会贯通,比起季誉的自大冷漠,刘潮生却是表面功夫做得无比好,毕竟他爹妈还没死,总要装一装。
不过后来刘潮生协助季誉弑父,他也想学着试试看。可惜季誉成功了,刘潮生失败透顶。
一场大火没烧死他爹妈,反倒烧死了个冲进来救他的中年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