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那场大火,他多了个便宜哥哥。
一个像病狗般孱弱却善良温柔的哥哥。
2
他的哥哥性格极度老实木讷,单纯到甚至可以说得上愚蠢。
被欺负了也只会笑,还时常摸摸他的手,温声细语呢喃:“潮生,手疼不疼?”
明明是他被欺负,居然不恨,不厌恶,不反抗,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愚蠢到令人发指的家伙。
刘潮生骨子里就恶劣,毁灭欲和施虐欲让他兴奋,于是更加变本加厉地肆意折腾。
他只要心情不好就拿哥哥出气,什么扇巴掌,什么当马骑,让人徒步去郊区摘他随手一指的花,大冬天故意把人反锁在门外,不让人睡床,让人半跪着捂脚……和中世纪贵族对待奴隶一样对待。
可刘潮生始终没有在哥哥脸上察觉到任何怒意,永远只有安宁的神色,唇角挂着赤诚干净的笑。
整个人静静地坐在那,一举一动无比平和,散发着毫无底线接纳他所有恶意的温柔。
小时候,哥哥会给刘潮生念童话故事哄睡觉,几乎充当了父亲与母亲的角色,怎么闹都可以,什么要求都可以提,甚至每天在自己放学后还要接刘潮生回家,辅导功课陪玩陪闹,宛若心甘情愿沦为刘潮生的影子。
无数个瞬间光速消逝,哼唱过的童谣,每年不同的生日礼物,写满两个人笔迹的试卷……它们全碎裂开,如流沙般再也不会重来。
只是刘潮生记得一清二楚,像记得自己要呼吸一样。
很多年前,他从来没有想过,哥哥会在某一天逃离他。
伪骨科。狗血。年上。哥哥攻。
1
刘潮生不怕死,他这辈子一共点燃过三次火,一次想烧死自己,一次烧毁了花园,最后一次,他在灰烬中想护住那朵蔷薇。
记事起,刘潮生就失去了害怕的能力,他任由癫狂燥怒的情绪发泄,欣喜若狂地享受自己活着的每分每秒都在不断失去。
至于为什么要当季誉十几年的跟班,主要觉得刺激。
第一次跟着父母进入季家祖宅参加宴席,他就想抢走季誉手里的玩具。
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玩具没抢到还被推倒,从旋转楼梯那一路滚下去,摔得眉骨磕出血,最终送进医院缝了两针。
当时刘潮生捂着脸哭得泣不成声,想闹到大人都围过来。
而季誉捧着玩具走向他,没有搀扶,脸上也没有任何有关惊慌的情绪,冷静到让人觉得可怖。
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成了刘潮生长时间的噩梦。
甚至那天晚上季誉说的话做的事,刘潮生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想要?”季誉恩赐般弯腰把玩具递给他。
刘潮生颤颤巍巍伸出手,接着被季誉重重挥开,孩童最深的恶意展露无疑,“蠢货,抢赢我,我就把这个垃圾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