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日后对方生出不该有的心思,直接去父留子便是。
越成周可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听完他的分析解释。
李秀华点头。
“如果真是你说的这样,那这人确实不错,长得好,自己还有工作,要不是风评太差,怕是不少人都想把闺女嫁给他。”
越建国道,“我没什么意见。”
“那曼曼呢?你觉得咋样?对他眼缘如何?”
“我……他长得最俊,我觉得他可以。”
越曼曼害羞得不行。
越成周:……
很好,看来这个小妹和他老婆一样,都是颜控!
既然家里人意见统一。
越成周就单独找宋斌见了面。
“你条件不错,其实完全可以多花点钱娶个妻子,你真愿意入赘我们家?孩子跟我们家姓?”
“我不在乎,只要是我的孩子就行,曼曼天真善良,我喜欢这样的女孩。”
宋斌笑着道。
供销社和百货商场有来往,他早就见过越曼曼了,原本就打算上门提亲的。
越成周悟了。
他小妹看上了人家的脸,人家也看上了他小妹的傻!
心思重的人,就喜欢傻白甜。
“好吧,那这婚事就成了,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越成周点头。
他的看相之术没问题,宋斌确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但人性这东西,总是变化万千,还是要有心理准备才行。
“我明白。”
宋斌也笑着点头。
其实他选越家,也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越家的家庭氛围,是他从小到大都渴望的模样。
之后,越曼曼和宋斌又单独见了一面。
两人都对对方很满意,婚事就迅速敲定了下来。
没办法。
这个年代就是如此,只要不是自由恋爱,大部分相看觉得不错,基本就是立马结婚。
婚讯传出去,红旗大队的未婚姑娘们,这回是真羡慕死越曼曼了。
越曼曼的爸妈不仅对她好,愿意给她招婿留在家里,结果还能找到一个条件这么好的男人入赘。
对方不仅长得好,竟然还在城里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