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述将案卷研读两遍,将书页一合,随口问道:“当日死者有两名,姓甚名谁,家住何处,家中都有何人?”
郭成礼手到拈来,说得头头是道:“一名朱老四,家住上定镇安和村,家中只余一寡母,并未娶妻。一名……”
崔述点头,又问:“抚恤过其家人吗?”
“自然。虽百姓诬告我县衙官差打死民众,身尚蒙冤,但为一方父母官,自然不能坐视百姓遭难,案发后第二日,便已派胥吏前往抚恤了,每家共派三两银并精米十斗。”
“尸身存放何处?”
“本应存县衙殓房等候复检,但因天气转热,时又已久,故而转移至郊外义庄,只是虽尽力备足冰块保存,但尸身也已有初腐之相。”
郭成礼难掩讶异:“崔相若有疑,先前县衙仵作已验过尸,只需查看尸格即可,不必亲自前往。”
“无妨,我去瞧瞧。”崔述请他派人引路,“按律,凡检验尸伤,州县官须亲加看验。我本也是县官出身,自然处理过此类案件,郭知县不必顾忌。”
见他并不提后来官至刑部侍郎,处置命案经验甚多,谦逊至极,郭成礼不再多言,只行揖礼以作回应,命人带上当日收缴械具,传唤仵作同行,亲自引他前往义庄。
天气燥热,义庄内漂浮着石灰与草药熏蒸都掩不住的腐气,众差役虽以浸泡药物的绢帛覆面,但甫一入内,仍是忍不住以手捂鼻,方能忍下干呕之意。
但见崔述在仵作引领之下,径直前往涉案尸身,知县亦全然无不适之表现,只得怏怏放下手,拧眉跟随二人上前。
光线昏黄,崔述提灯,以熟绢浸醋,细致擦拭其中一具尸身的伤口,边仔细验看边问道:“死者身份可已确认?”
“皆已由亲邻到县衙辨认过。”郭成礼赶紧回答,将两具尸身的身份相告。
崔述颔首,同一旁的县衙书吏道:“死者朱老四,检得沿胸骨左缘斜向延伸至左乳下斜向刃创一处,纵长六寸,表阔一寸,内阔六分,心窝处深及三寸,创缘齐整,系厚背长刃自右上向左下斜劈所致。”
书吏执笔速记,仵作呈上一柄案发当日收缴的朴刀上前,道:“崔相所验,与小人所验无差。此伤为致命伤,出自衙役所配朴刀,请崔相细验。”
崔述提灯细看片刻,道:“确是此刀所致,但应不是致命伤。”
仵作瞪大双眼,欲要驳斥,又想起此人的身份来,将辩驳之语咽了回去,道:“请崔相指教。”
“朴刀背厚刃长,若一刀毙命,当血溅远阔,且血滴如豆,而死者血迹细密,只及前襟,为血淤不出之兆。”
崔述执银针刺探创口,道:“银针下缘凝血赤黯稠黏,上缘凝血薄淡,致命伤应为薄刃短兵,朴刀为其后作伪掩饰之迹。”
仵作上前一步,取过银针细看,拱手道:“崔相明鉴,小人三年前始任仵作,未曾见过此类案件,况当日所捕获之衙役痛快认罪,一时不觉内有隐情,故而疏忽。小人甘受责罚,只望崔相能准小人重录尸格,以补前罪!”
各地县衙胥吏良莠不齐,因循苟且、混天度日者不在少数,只是因多数案件手法粗浅、牵涉较少,且复杂案件有路州兜底,倒还能勉强维持刑名事务。
像之前平山县之捕役,尚有几分才干,应也是明州推官向来严谨,反向逼迫而成,眼下绥宁县之差役,倒更契合普通水准。
况且绥宁已地近边陲,建制尚还不到百年,此地仵作水平欠佳更不足为奇。
此人又还如此年轻,且有正直诚恳之相,崔述并无责怪之意,只道:“初检虽误,但尚未定罪判刑,未酿冤狱,暂且不议。”
崔述又道:“刑部存有《验尸格例》一册,仅作内部参详之用,晚间我让人送一份予你,你可多读多思,以备来日。”
见崔述并无怪罪之意,郭成礼觑着先前尸格上自己的签字钤印,登时也松了口气。毕竟按照律令,若验尸有误致错判,县官亦当连坐,轻则杖刑,重则反坐。
此时崔述不究,令他自身逃过一劫,他自然更无追究下属之意。
得两位长官宽宥,仵作千恩万谢,铆足十二分的劲头,自行再验另一具尸身,虽伤口位置有所区别,但所得结论果然一致,先为短刃所杀,后以朴刀掩饰。
验尸毕,一行人启程回到县衙,知县备宴为崔述接风洗尘。
宴席简单,置馔六式,只比平素公膳略微丰盛一些,郭成礼实在汗颜,讪讪解释道:“崔相也知,百姓不满之本源便是钱粮不足,县衙仓库中能凑出来的银粮皆已分发给百姓,才勉强令百姓们暂熄怒火,这几日不曾来聚众叫骂。到今日,役吏们已足有两月未曾发饷,实在囊中羞涩,还望见谅。”
“无妨,若严格遵守则例,寻常往来,州县公宴,四式为度。只是近年来法度稍宽,上下才多有逾越,往后自会重申纪律,以肃官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