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两人逃跑的样子,就像老鼠见到猫,厉鬼见到活阎王。
李株望着下来的高从霭:“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高从霭:“你对我的态度,和对他不一样,我不喜欢。”
李株顺着他的视线,落到自己搭在郎峰肩头的胳膊上。
“任何一种关系的深浅,都需要时间慢慢积累,自然也包括友情。”李株跟他讲大道理,“等我们相处时间长了,我肯定也会勾你的肩膀。”
高从霭仍旧盯着他的胳膊:“有个成语叫一见如故,还有个成语叫一见钟情,这些感情都发生在瞬间,与时间长短无关。”
“……”李株无法反驳。
这小子嘴巴太厉害了。
哪像成天待在家里的死宅。
高从霭继续道:“我对你也是一瞬间的。”
第一眼我就拿你当朋友,看了这么多眼了,你还拿我当空气,你不厚道,你很过分,你太不是东西……李株在心里默默翻译。
好像是这么回事。
高从霭的感情来得汹涌猛烈,而他吝啬于交付情感。
对一个渴望友情的年轻人来说,是种莫大的伤害。
李株生出几分愧疚:“对不起,我错了。”
郎峰:“???”
不是,哥你错哪儿了?!
李株松开郎峰,转而抓住高从霭的胳膊:“那你跟我们一起去孤儿院吗?”
高从霭不满,眼神像刀子一样划过。
李株抿了下唇,妥协了,勾住高从霭的肩膀,把对郎峰说的话,又说了一遍:“走,去孤儿院。”
“好。”高从霭总算开口了,脸上的阴沉烟消云散。
李株:“……”
郎峰顶着空荡荡的肩头,孤单跟在后面。
心里深处一种预感,他哥要被抢走了。
小流氓住的地方在城边村的中间地带,沈萍芳要去市里的批发市场,采购一些新的碗筷。
临别前,她又对三人说谢谢。
李株摆摆手,很不耐烦地大声说:“谢什么谢,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这要是放以前,沈萍芳早骂他了。
如今发现,徐晓哲的嘴硬,是在掩饰内心的别扭和羞涩。
她笑了下,对三人挥挥手走了。
郎峰望着她的背影嘟囔:“其实沈姐也没那么讨厌。”
——
孤儿院在城市另一边,需要倒两趟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