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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1页)

弗雷德里克点点头,不一会儿,一个男孩被带进了会客室——在英格兰,男孩幼小的时候是相当可爱的,他甚至可以称得上漂亮,脸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头发卷卷的,兰姆家族的特征之一,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弗雷德里克,立即大叫了一声。

“叔叔!”

他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弗雷德里克的腰,从身高上来说,这孩子有点缺憾,也不怪男爵起初以为他是遭到了霸凌。

第121章三人的安排

等到阿尔奇一开口,他们更能确定这个孩子在这几个月里应该没受到什么折磨。

“弗雷德里克叔叔,”他高兴地说,“您是来看我的吗?”

“是来看你的,”弗雷德里克说:“也是来这里担任客座教师的,还有我的两个朋友。”

阿尔奇立刻从弗雷德里克的怀抱里离开,有点羞赧地向房间里的另外两个陌生绅士行礼,不是他忘记了礼节,而是在远离原先的家庭,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环境中待了几个月后,不免会对亲人朋友产生强烈的思念,不过他很快就又有了笑容:“教师?”他兴奋地问道:“您是说,您会留在这里吗?”

“可能要待上一段时间吧,”弗雷德里克说:“我会承担一部分低年级的修辞学课程,大卫。阿斯特——他会在这几个月里分担一些高年级的哲学与板球课程,利维。肯尼特先生则负责你们的拉丁文和拳击课程。”

阿尔奇好奇地望了利维。肯尼特一眼,在这里利维当然不能再用自己原先的姓氏,也就是伦蒂尼恩,不然就等于将私生子的名头挂在胸口了,而在上层社会,但凡显赫人士的私生子也未必会用地名做姓氏,若是有人追究,事情就会变得棘手起来,不如利维换个姓氏,反正他地狱里的老爹也不会在乎这个——肯尼特的含义是“骑士”,这个姓氏在欧洲与大不列颠很普遍,毕竟骑士是很多的。

“您也是威斯敏斯特公学毕业的?”

“不是哦,我是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利维一本正经地说,这下子就连校长也忍不住看了他一眼,虽然在他的心里,俱乐部的成员都是一群有出身,有地位的绅士,但坎特伯雷公学?坎特伯雷公学甚至比威斯敏斯特公学还要谨慎、封闭,它是大主教圣奥古斯丁在597年建立的,那是什么概念?那是大不列颠的七国时代,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七个部落联盟还在争斗不休,西罗马帝国覆灭,东罗马帝国也已经失去了最后的光辉——它最昌盛的时期能够收纳的学生可能只有威斯敏斯特公学的三分之一,也就是大约三四百人,不奇怪,毕竟这座公学没有独立的学区,它就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内。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来自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了,”校长说:“大主教还好吗?”

若对方只是在说谎,准会以为校长询问的是坎特伯雷大主教,也就是圣公会的主教长,但利维顿时笑出了声:“原来您也知道,”他愉快地说道:“它很好,在我离开的时候还是一只公鸡。”

校长大概估算了一下,“是的,”他宽慰地说:“那时候它确实还是一只公鸡。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在坎特伯雷公学毕业的,但比你早得多,他离开的时候它还是一只驴子。”他猜想对方可能用了假名,这也不奇怪——他和利维所说的大主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那位宗教亲王,而是矗立在坎特伯雷公学庭院一角的一尊雕像。

几乎每座公学都会矗立着创始人以及曾就学于此的各个显贵达人,譬如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庭院里就立着童贞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雕像,但只要有孩子与大孩子在的地方,你就别指望他们能安安分分地让这些雕像待着,威斯敏斯特公学的女王雕像时常被人擦上白粉,涂抹口脂,套上层层叠叠的拉夫领,这些都是公学里的淘气家伙们在晚上偷偷摸摸去跑去干的,有时候会作为新生的考验,有时候则是老生的炫技。

像是坎特伯雷公学的“大主教”,他甚至和教会没一点关系,他是著名的英国诗人杰夫雷。乔叟,这位诗人撰写了享有盛名的叙事短片文集《坎特伯雷故事集》,大名由此为人所熟知,但他死后并没有葬在坎特伯雷大教堂,而是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后来有很多诗人都随着葬在那里——诗人之角由此而来。

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名字是因为故事的源头就是假托一群前往坎特伯雷朝圣人在往返路途中说的故事,乔叟本人和坎特伯雷没什么关系,但公学还是在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立起了这位诗人的雕像,但或许是因为工匠手艺不怎么样,雕像看上去古板而又缺乏特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苦修士,于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公学的学生开始将它打扮成故事集里的各种人物和动物。

将乔叟雕像装扮成一只五色斑斓的大公鸡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按照利维的外表年龄是没错儿的,校长并不会怀疑俱乐部的绅士会是一个骗子,但再说一次,毕业于坎特伯雷公学的学生实在是不多,他见到了,不免生出一些探寻的心思。

“好了,”他和蔼地对阿尔奇说,“你已经见到你的叔叔啦,你应该回课堂去了。”

阿尔奇有点不情愿,但他也已经在公学待了好一阵子了,也知道撒娇和耍赖没什么用处,他悻悻然地和三人告了别,校长叫来秘书,“带三位先生去他们的房间吧。”

虽然说公学和修道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学校毕竟是学校,比起赤足女子修道院,在威斯敏斯特公学查案就要简单多了,虽然他们是没法作为学生,但他们可以作为教师不引人注意地在这里长时间地停留。

公学的学生当然背负着沉重的学业,但相对学生的辛苦,教师们的负担也不会轻到什么地方去,哪怕他们一个人只要面对大约二十名学生,但这二十名学生的所有需求——生活上的,学业上的,都需要他们来管理和关注,所以有些时候,公学会招募一些可信的年轻教授来分担教业,也有时候,是某个著名的学者或是研究者有了作品或是出色的研究成果,也会被邀请来做一段时间的教师——譬如约翰。斯诺,在他被授予爵位后,有好几个医学院都邀请过他去教学。

三个年轻的教师,其中两个都是威斯敏斯特的毕业生,学生们的前辈,一个是墨尔本子爵的侄孙,一个是真理报与求知出版社的主人,还有一个,暂且不说其他,但能够被任命为拉丁文教师与拳击教师就知道不会只是个平民。

只不过这三个初来乍到的先生不能和其他成家的教授住在一座宿舍里,只有携带家眷的教授才能居住在教职工宿舍,单身的教师还有一个额外的任务,就是负责一座宿舍的管理——这里的宿舍就是在外界常见的三层公寓楼,有五十名学生住在这里,一部分高年级学生和低年级学生,高年级学生有着管理低年级生的权利和义务,还有一位舍监,由教师担任,用来处理各种学生无法处理的紧急事务。

“失踪的就是那位舍监。”秘书站在那座出了事儿的宿舍说道。

“那个学生呢?”弗雷德里克问。

“乔治。贝克是个新生,”秘书说,“他的父亲十分富有,我们怀疑这可能是一个绑架案。”

利维嗅到了熟悉的气味,果然,贝克的含义是面包师,有着姓氏就表明这个学生出身不高,可能是个新贵,他父亲想法设法地将他塞进威斯敏斯特公学,应当是希望他能在这里结交显贵,从而出人头地,没想到的是还没过一年,他就成了牺牲品——迄今为止,公学还是如此平静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个普通的,单身的教师,一个并没有强大背景和广泛人脉的学生,想想看,如果失踪的是阿尔奇。兰姆呢?

利维成为这里的新舍监也是约定好的,另外两个人终究还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们告了别,利维走进舍监的房间,它在最底层,但面朝庭院,满目葱茏,房间的面积也很大,家具和陈设都称得上精美,半恶魔将行李丢在一旁,将身体抛向大床,舒舒服服地闭上了眼睛。

第122章先从拳击开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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