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也有情可原,毕竟外面的街道上布满了尘土与粪便。伦敦的街道也有一段时间状况非常的恶劣,但自从有了抽水马桶和上下水设施,至少这些臭哄哄的东西可以被排入泰晤士河,而不是堆积在街面上,只有东区的一些码头和公寓的巷道间还有着这样的状况。
印度则不同,哪怕这里的道路也用了水泥、石板、石砖或者是鹅卵石(这里的人似乎永远那么随心所欲),但这里并不存在禁止随地便溺的法律。就算有这样的法律,你也没有办法控制得住街面上的任何一个人,还有他们的牛。这些圣牛昂首阔步的走在挤挤挨挨的人群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翘起尾巴,叉开双腿来一泡尿或者是一泡屎。
北岩勋爵曾经亲眼看到过,当这头牛撒尿的时候,许多印度人冲上前去,接了尿,放到自己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利维却笑着告诉他这是印度人的一种风俗。他们将牛视为神圣之物,据说喝了它的尿就能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那么人和马也是吗?”勋爵问道。
半恶魔难得发出了哈哈的笑声。北岩勋爵大概是忍无可忍了,除了圣牛之外,马、驴子、骡子、猴子以及任何一种动物都可以在街道上随意的抛散它们的粪便。人也一样,他们根本不会去寻找厕所什么的。有时候都懒得隐蔽一下,直接撩起衣服,蹲着或是站着就完成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所以这个听差才会赤着脚,什么样的鞋子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糟蹋?何况鞋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件极其昂贵的东西。
“总督在信上说了什么?”利维问道。
“他邀请我到他的一个朋友家去做客。”北岩勋爵无可奈何的说道。
“这或许是个好消息。”利维将信件接过来看了看。这位总督的朋友是个印度王公,看名字就知道,巴哈杜尔。沙哈。
——
印度王公是种奇妙到在其他的大陆和国家都很难看到的一种物种。这可能要从莫卧儿帝国解体之后再说起来说起,也就是十八世纪后期,英国人才开始对印度展开了真正的征服,毕竟在那个庞大的王朝还存在的时候,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就算那时候它已经千疮百孔。
最早的时候,他们在七年战争期间占领了孟加拉,直到旁遮普,它是在一八四六年才被兼并的,英国占领了印度三分之二的土地。另外三分之一则属于帝国解体之后,由原先各地的大君,官员纷纷独立而形成的无数土邦,它们的主人就是王公,他们背弃了自己的皇帝,也背弃了自己的国家,关起门来自成一体,残酷地统治他们麾下的农民和工匠。
若是放在其他地方,哪怕是爱尔兰,又或是新大陆,在他们加税收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那些皮肤黝黑的民众早就该反抗了,但叫英国人完全无法理解的是,那些民众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蹂躏,就算饿死了也不反抗,甚至于还会拿着家里的仅有一点食物,去施舍僧侣,献给寺庙,给那些莫名其妙成为了神圣动物的猴子、牛、老鼠糟蹋,他们认为,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在第二世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出身,至少要比这一世来得好。
“种姓制度。”
利维点头:“发明了这个制度的人一定是个大恶魔,说不定他下了地狱,就连玛门都要让位给他。”一时的利润算什么,这可是长久到百年,千年都无法打破的良性循环,永远有贱民,永远有婆罗门,但只要得利者可以让那些民众相信,真的有下一世,只要这一世老老实实地做奴隶,下一世就能成为奴隶主……
现在就是这样,别说原本就心怀叵测的英国人,就算那些当真心怀善念的好人——也不能做什么,如果你阻止了他,他会视你为妨碍他得到来世福报的敌人,你也不能帮助他,你帮助他,他不会认为他的生活状况好转是因为有你的帮助,他不会感谢你,他只会感激神灵,甚至感激他们的土邦王公。他们觉得不是神灵就是王公把你派到这里来的,他们不会认为你对他们有恩情,但绝对会将你给予他们的一部分钱财或是食物,甚至绝大多数,乃至全部上缴给寺庙,或者奉献给他们的主人。
你若是敢揭穿那些谎言呢?想想看吧,能听懂你说话的,不可能是孩子,他们已经煎熬了这样多的岁月,随时随地都可能死去,他们唯一的期望就是能够来世成为一个高种姓的人,如今你却来告诉他们,别傻了,根本没有来世这回事,你受的苦都白费了……
你猜他们会先杀了那些祭司和王公,还是你?
第518章印度的那些事儿(10)
当然有关于这些,现在的北岩勋爵还不了解,他是隐约听说过几个土邦王公的恶名。如果说英国的资本家在剥削工人的时候,至少还把他们当做一个人来看待,这些印度王公对待这些民众就像是看待脚下的杂草。
工厂主因为工人罢工,怠工,毁掉机器甚至暴动,杀死工头和管理者而产生一些忧虑,进而改变自己一些过于苛刻的做法,王公们却完全不在乎他治下的民众是否能够继续活下去。
在他们从小到大的认知中,民众,尤其是那些贱民,就如同泥土中的杂草,无论你是水淹,火烧还是撒上毒药,他们都能够在几天后郁郁葱葱蓬蓬,勃勃勃勃的长起来,根本不用担心无人可用,这里的人太多了。
能够与总督交好的,当然不可能是一个弱小的王公。
虽然英国人已经尽量和分化剿灭了一批王公,但这位王公在旁遮普还是有一些权威的,他将税收提到了百分之七十二,民众不但不感到愤怒,甚至还觉得遇上了一个仁慈的君主,他们对他顶礼膜拜,万分敬爱。
“如果我们要收缴这位王公的领地,”总督像是开玩笑般地与北岩勋爵说:“他的子民们肯定会站出来,反对我们这么做。虽然他们可能只是坐在地上不吃不喝,但会非常臭,真的,我碰到过,那段时间我都不敢呼吸。”
“百分之七十二,他们怎么能活下去呢?”
“谁知道呢?反正我看到田地里的人也没少到什么地方去。”总督对他眨眨眼睛说道。
他们是乘坐马车往那位王公的领地去的。但在半途,王公的近卫队就骑马出来迎接他们了。
这些属于王公的士兵,缠着头巾,穿着白色的长袍,系着丝绸腰带,挂着子弹袋,手持着猎枪,骑着皮毛光亮的马匹,马匹的鬃毛和尾巴都编成了漂亮的小辫子,马鞍与辔头也经过了一番点缀,用的皮料可能还要比他们穿的鞋子还要好些。
为首的是这位王公的长子,他留着半长的卷发,五官端正,眉眼也称得上俊秀,皮肤像是掺了咖啡的牛乳,呈现出微微的褐色,头上戴着一顶漂亮的帽子,身上穿着丝绸的对襟长袍,长袍的袖口、领口和下摆都有很宽的刺绣花边,镶嵌着闪闪发亮的钻石,闪烁的光芒就像是一盏盏明亮的小灯。
北岩勋爵下了马车,从这里一眼望过去,所有的平民都已经将身体放在了地上,他们的头甚至超不过马的膝盖,诚惶诚恐动也不敢动一下,他们的做法非常正确,因为那些士兵们正在用锐利的目光扫视周围,若是有人敢轻举妄动,或是不够恭敬,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殴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