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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3页)

那么死了多少人呢,没人统计,但利维听说,最后烧掉的是一座空城。

伦敦城在1605年的时候人口是二十二万。这还只是黑死病。

不过没关系,等到王室,贵族和官员们回到伦敦城,许多建筑也被重新造了起来,更多人涌入伦敦,等到了1670年的时候,伦敦城的人口具重新冲上七十万,女王的镇定自若不是假的,半恶魔咧嘴一笑,这场瘟疫就算杀死了一百万人,两百万人又如何,他们在那里,那里才是伦敦城,而伦敦城内那些曾经高高在上,自命不凡的市民们,大概也没想到,他们的命在贵族和女王眼中,和那些卑微的东区罪犯也没什么区别。

黑猫跃上木桶,耳朵高高地竖了起来,他听到了什么?马车的车轮咕噜噜在地上转动的声音,有人来了?谁?或许是乘火打劫的强盗,毕竟市政厅出了名的富贵堂皇,里面的金箔可以剥下来,家具窗帘都可以拿出去卖钱。

马车很快停下,从上面跳下来一个人,黑猫的瞳孔放大了,这个人他认识!男爵,弗雷德里克。詹姆斯。兰姆!墨尔本子爵的侄孙,兰姆家族的次子,自从降神会事件后,利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毕竟半恶魔太忙了嘛,而对于已经搭上了北岩勋爵的利维,他的价值也不是那么大,不过听说他的兄长回来后,受到了女王的多次接见,人们都说,他很有可能成为政场上的又一个墨尔本子爵……

黑猫竖着犹如避雷针般的尾巴走了过去,围绕在费雷德里克身边的人看到了他,有几个人露出了不悦的神色,虽然烧猫和烧女巫都是百年前的事情了,伦敦都出具了“宠物保护法”,但有些人还是会有点忌惮猫,尤其这还是一只黑猫——利维不在乎他们的呢,黑猫围绕着弗雷德里克走了两圈,发现他正处在一种精神极为亢奋的状态,他带着那些人一边往市政厅走一边说着什么,而黑猫则提着耳朵在一旁听——他倒是要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了,原来在这么危险的时候,他居然还能挺身而出,不顾自己光明一片的未来,也不顾他是兰姆家族仅有的两名男性继承人之一,竟然向女王恳求留在伦敦,负责疫情中的城市运转,设法减轻与遏制疫情,尽快结束瘟疫的蔓延与危害。

女王陛下一如既往的大方,她从来就是如此,愿意为她效力的人她就不会吝啬,她马上任命弗雷德里克做了伦敦的城守,允许他动用伦敦城内的一切力量,只要它们还在。

第209章霍乱,天花与鼠疫(六)

人们或许会对城守这个职位有点迷惑,这么说吧,要成为伦敦市长,从来就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从十六世纪之后,要成为市长,一般都经历过好几个阶段,譬如某一任的伦敦市长,他原本只是一个布匹商人,他先从市

做起,然后是审计官换,之后是是议会代表,城守(也就是现在弗雷德里克担任的职位),最后一步是高级市政官,最后才是市长。

因为市长通常需要从市民中选举出来,其中虽然不乏贿赂与收买,但本来就是不该由君王任免的,但正所谓特事特办,被选举出来的市长已经夹着尾巴逃走了,现在的市民也不可能聚集在一起投票选举出新的市长,为了维持伦敦城的运转,女王以特许状的方式任命弗雷德里克做城守,承担起市长的大部分职责,还是能被人理解的,至少这些被弗雷德里克召唤的人愿意理解,利维跟在他们的脚后跟听着,知道他们都是商会的会长与行会的行长,也就是伦敦基层的掌权者们。

比起普通市民,以及拥挤在贫民窟的流动人口,这些首领都可以算得上富庶,从容,如果不是什么叛国的大罪,他们几乎不会感受到一夕之内家破人亡的痛苦,有时候他们甚至可能与那些可望而不可即的银行家,艺术家和贵族们有些来往,但在三种瘟疫侵入伦敦的时候,他们也被抛弃了,没人愿意带他们走,他们也没办法走,组成他们权力的就是那些普通市民,工人和游商,他们走出伦敦,就等同于赤身露体走在旷野里,就算能活也和死了差不多——他们是很清楚那些工人处境的。

他们连成为农民的可能都没有,单从瘟疫爆发地出来就足够其他地方人决定把他们烧死了,更别说在一个陌生的村庄里立足,他们只能成为乞丐,不知道哪一天就死在了道路旁。

“这只猫……”一个人小心翼翼地说:“它一直跟着我们。”

“猫吃老鼠,”另一个人说:“但如果老鼠带来了瘟疫,那么它身上肯定也有。”

他们几乎已经能够要将这只猫驱赶出去了,但就在他们还未动手的时候,利维黑猫跳到了桌子上,距离弗雷德里克只有一个手肘不到的距离,弗雷德里克下意识地低头看向了那对猫眼,市政厅的大厅里光线充足,但他们选择的房间却不怎么明亮,因此黑猫的瞳仁缩成一条线,这让一只蓝色,一只黑色的虹膜看上去非常显眼,罕见的异瞳立刻让弗雷德里克想起了一个人,不,一个半恶魔,当初还在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时候,那只恶魔越出了他们的包围,现在想,祂就是在有意引诱利维跟上,然后带走利维,他就是冲着半恶魔去的,虽然利维不是人类,但男爵认为自己应当就朋友的生命与爱情承他的情。

“不用了,”弗雷德里克说:“我认识他。”他将利维提起来放在膝盖上,“它不离家,可能是因为受惊才逃出房间的,等会儿我把它送回去。”他都这么说了那几位先生也不可能强硬地要求他把猫丢出去——他们谨慎地坐远了一些,然后开始与弗雷德里克讨论之后的安排——事实上如弗雷德里克的兄长所说,人类能在这种天灾中做的事情实在是很少,燃烧香料已经被证明没有用,现在也不可能找几个女巫来烧烧,那么他们所能做到的事情,和能够起到最大效用的还是隔离。

“但工人们还是要干活。”一个行会首领说道,他是纺织工人行会的首领,纺织厂是日夜无休终年不断的,女工们都是在接班干活,机器二十四小时都不会停止轰鸣,其他人也在点头,应该说,所有以蒸汽为动力的工厂都不可能停工,锅炉熄灭然后重新燃烧需要好几个步骤——关闭所有阀门,放水,检查一切是否正常,清理炉膛和灰渣,补充水,检查水位,再检查一次所有设备,点火,启动——整一套做下来就算是熟练的工人也需要好几天,毕竟锅炉还热的时候,可以将钢铁都烧化,更别说是人了。

或许你要说,几天的损失算不了什么,但大部分工厂主都没那么豁达,他们和工人计算工资的时候俩一个便士都要斤斤计较,更不用说,不单是锅炉要停,没人操控机器也只能停下,谁知道这场瘟疫什么时候过去?以及,如果弗雷德里克坚持,那么最后掀起暴乱的绝对不是工厂主只会是工人,除非他能提供在隔离时间里所有的食物,水还有其他必须的生活用品。

你以为在1665年还要坚持出门的人都是为了自由?怎么可能呢,更多人还是为了养家糊口,对于穷人来说,他们最多能够看到明天,再多就看不见了。

“可就算他们坚持,他们能够坚持多久?”弗雷德里克问既是在问自己,也是在诘问众人,没人能够回答他,东区人还是要从泰晤士河提水,或是继续使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污染的水井,他们还是要在小作坊里买面包,哪怕这个面包师的面粉都没有筛掉老鼠的粪便,他们还是要蜷缩在小小的屋子里,紧靠着得病的亲友——或只是同租人,他们也没可能去种植牛痘疫苗,以前没有这个钱和时间,现在就更没有了,就算他们有了钱,在医生几乎都快跑光的伦敦,他们又能去找谁呢?

弗雷德里克有点绝望地抬起头,他几乎可以看到不久之后的将来——“但我们也不能什么都不做。”他鼓起勇气,只能从眼前的人开始帮起了,“先隔离,我们设法募集一些干净的水和食物,保证隔离的人都能维持必须的生存条件,还有,我会支付给愿意来做工的人钱和食物,”这句话引得几个先生都点了点头,他们手下有的是健壮的小伙子,为了自己和家人,他们肯定愿意来冒险做工:“我还会准备一些布料,给他们做防护。”

“什么布料?”之前的纺织工人行会首领问道,他还真知道几个布料仓库,也不介意让工厂主出出血,既然他们自己身在安全的地方居然还有脸派人送信督促工头们命令工人干活,但弗雷德里克只是摇摇头,“你们给我几个人就行了,”他指着市政厅悬挂在高大墙壁上的帷幔与窗户前的窗帘。这些布料如何金碧辉煌且不说,几乎都是绸缎或是丝绒的面料,支数也高,又厚又重,他不是医生,不会如约翰。斯诺那样准备上好几十套隔离的皮衣和面罩,但他至少知道,一些验尸官会在面对尸体的时候用绸缎做的面具来防止吸入臭味和瘴气,既然他们可以使用,那么来做工的人当然也可以仿效。

至于市政府的官员们回来后看到一个光秃秃的市政厅会如何气恼,就不是他会关心的事情了。

接下来就是分配各自的任务了,弗雷德里克只有一个,但他设法将伦敦以白金汉宫为中心,主要街道为脉络,分割出了几个区域,在穿戴上防护衣物后,卫兵和工人会按照他的要求,巡视每个街道,每座房屋,若是发现了病人,就在墙上涂刷显眼的标志,阻止人们靠近,他们约定,用黑色十字表示这里有鼠疫病人,用白色三角表示这里有天花病人,用红色方块代表这里有霍乱病人。

“但我们也不能分辨病人啊。”一个首领愁眉苦脸地说。

“我们需要医生,但医生都跑了。”另一个首领明显地犹豫了一下:“不过……”

“不过?”

“如果您愿意试试去找约翰。斯诺医生,”那个人说:“约翰。斯诺医生之前一直在收容瘟疫病人,他那里有不少医生,或许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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