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这边的孙立新,就有点好奇走了过去:
“小妹妹,你怎么证明,前几天晚上,在这里看的,是那本书?”
田小洁看到有人来问,胆子就加大了些。也不抬起眼睛,看面前的孙立新,从容就说:
“那本书,是一个长篇小说。外国人写的,叫做《百年孤独》。”
“外国的。”
“他是哥伦比亚的作家,名字叫做加西亚。马尔克思。”
“对。”
“第一个晚上,看了好久,看到的是第135面。”
“那你在第二个晚上呢。”
“看到第288面;第三个晚上,在厂里加了个班,就没有过来看。到了第四个晚上,才看完了全部,它一共是386面。”
孙立新听她说完,隨手就取出来了那本《百年孤独》拿在手上,翻来翻去,端详了有好一会。再次看著书,有点惊奇地问:
“这本书,能看得懂?”
田小洁摇了摇头:
“看不懂。”
“不懂?那你看个什么鬼?”服务员说。
“是的。我看不懂。”
“那你天天来这里,白看我冤枉的书。本来就看不懂?也偏要来看。那你是想,要看个什么?这里又没有靚仔。”
“看不懂的书,你也看?”
“是的,我想看。”
“这不是浪费书,又浪费了我的地方?你还不赶快走了。”
“但是看了让我觉得,模模糊糊的,多多少少,也懂得了一点点。”
“算了吧。只懂得一点,有什么看的,看冤枉的,不要钱,是吗?”
孙立新看了服务员一眼,帮著田小洁说:
“靚女,她看不懂这本书,是很正常的。”
“看不懂,还正常。”
“有这种情况。”
“哪有什么看的。只想装个样子,自己就有文化了,是吗?”
“姐姐以前跟我说,一个人看书,不要光看自己完全懂的。也要多看那些半懂不懂的。因为只要多看了它几次,就会懂得好多。”
“对头。”
“这样子看书,才是最有效果的。我在平时,就是喜欢看这些既看不懂,模模糊糊的,又有点点能看得懂的书。觉得要多看那样的书,才会有点点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