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领大人,战爭不是向来如此么?”
他语气中的疑惑並未减少,反而更多,“我们至少射杀了上千秦军!他们死的人比我们更多!”
秦时墨鈺扭头看著这个老兵,知道他说的是真心的心里话,故而只是笑笑,没有多做解释。
夏虫不可以语於冰。
在这个混乱而麻木的时代。
死亡,其实並不是一件太过让人畏惧的事。
因为活的太苦,太苦了。
未知生焉知死?
你不能指望一个从来没有享受过生活,光是活著就要承受无数苦难的人,对生命有多热爱。
所以老子才会说出那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以区区几十人的牺牲,换取秦军上千人的死,以及友军的保全,甚至还成功阻滯了秦军主力的进攻。
这样的交换比,放在任何一场战役之中,都足以让主將,笑得从梦中醒来。
虽说他们这些边骑精锐,乃是军魂级单位,拿来跟秦军的精锐级士卒做交换,从资源的层面上讲,是亏的。
但军魂,讲究的是编制与意志。
只要编制不散,军魂不灭,用精锐士卒就能进行补员,很快便能恢復战力。
十倍以上的战损比,足以弥补这其中所消耗的资源。
然而,在秦时墨鈺的算法之中,“人”的价值,却远高於资源。
尤其,是他压根没有精锐级单位给他补员……
这刚刚补充的一点人,还是庞煖走时留给他的。
更何况,他也没有多余的时间,更没有多余的精力,单纯地带著这支边骑精锐,在这片战场上刷战损。
他的时间很宝贵,所以要用到更有价值的目標上。
否则,没赚到,就是亏了。
“想干仗有的是机会,努力活下去吧。活著才能射箭,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秦时墨鈺拍了拍老兵的肩膀,隨即话锋一转,“全军,听我號令!”
“沿濮水南下,避开秦军主力,绕过平阳!”
“目標,酸枣!”
白色的骑兵洪流,在短暂休整后,再次动了起来。
老兵呆愣了一瞬,看著自己的肩膀,眼神懵懂,朦朧中好像明白了什么,可却说不上来。
这位新主子,与以往他跟过的任何一位將军,好像完全不同。
他可以眼也不眨地,將己方溃军当做诱饵,一同焚烧。
但他也比任何人,都更加珍惜自己手中每一位士卒的性命。
这种看似矛盾的特质,匯集在一个人的身上,形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令人敬畏的魅力。
有余他相熟者,看他呆愣在原地,笑骂道:“愣在那干嘛?快跟上,別掉队啊!”
“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