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珠宝让脖颈光彩夺目。
他在时,整个房间不再阴冷,永远乾燥而温暖。
我喜欢从背后抱他,趴在他颈间闻他的味道,像养猫的人吸猫。
猫身上有爆米的味道,他身上有小太阳的味道。
我很喜欢。
他是我最喜欢的宠物,也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我给了他我能给的一切。
只是他不听话。
我不能出门,作为我的宠物,他也不应该出门。他应该陪著我,也只能陪著我。
但他总出去,我看见他对別人笑,和別的人勾肩搭背。他身上有別人的味道,我討厌的味道。
噁心。
那天回家我没给他梳头髮,按进浴缸,洗了很多遍。
他並未反抗。
反抗就会死,他不会反抗我,他需要我。
我又把他抱进怀里,浑身发抖。
“你早该死了。”
我嗓音嘶哑。
母亲说,不喜欢的东西要毁掉,惹我不快的东西要毁掉。
我杀了猫,杀了狗,杀了鸟。
我仍喜欢它们的外表,但做成標本就好了,我仍能看到它们。
但卿啾不同。
我不想他的血液停止流动,不想他的指尖失去温度。
我第一次没有按母亲的教导做事。
我没有杀死卿啾,我给他看漂在河上的尸体。
血腥味漂了三天都没散。
他从来边境就认识的朋友都死了,这便代表著,他身边现在只有我。
我心情愉悦。
母亲的教导还有选项三,喜欢的东西喜欢別人没关係,毁掉那个人喜欢的东西就好。
那天他的眼神空洞麻木。
我弯著眸,將他抱进怀里,心情是难以言喻的满足愉悦。
“不要忤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