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真心爱一个人的时候,是捨不得因为心里有別人让那个人受委屈的。
这便也是我最初会执著於他的原因。
——那份纯粹的,坚定不移的爱意。
我的意识消散。
我想,卿啾…算了。
就让我也忘记你吧。
……
我明明说要忘记他,但数世的执念堆积,我直到投胎转世都还记得他。
我想去找他。
结果半路,秦淮渝那个混蛋把我截胡。
我作孽太多,不能当人,只能当动物。
但我执念太深,又忘不了做人时的记忆。
——是个潜在危险分子。
秦淮渝是管理者,我以为他会直接干掉我,结果他比我想得更狠。
直接把我关进笼子里,送给一只肥猫当玩具。
那只猫肥得要死。
安静点就算了,偏偏爱围著我喵喵叫。明明是只猫,却总像哈巴狗一样总是舔我,弄得我一脸口水。
我用爪子挠窗,某个混蛋故意关静音。
我故意呲牙,蠢猫看不懂暗示,又扑过来舔我。
春去秋来,季节变换。
那只猫永远不腻,时刻待在我身边,一天到晚围著我转圈圈。
我还是很抗拒。
猫爪托著脸,理都不想理一下。
直到某天蠢猫消失了。
我先是放鬆,不到一小时又站起来,开始四处转圈。
蠢猫从不会离我这么久,被人煮了猫肉锅吗?
我紆尊降贵的找秦淮渝。
——那个混蛋不理我。
我只能去外面找,找了一天,毛都愁禿了一把。
结果一回家。
蠢猫蹲在那,呲溜呲溜地吃罐头。
听到动静,蠢猫叫一声,扑上来要舔我。
我要推蠢猫,却闻到蠢猫身上的血腥味。
我僵持片刻,第一次,我放下总抗拒的爪子。
算了,跟一只蠢猫置什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