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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面皮极厚(第2页)

“多谢高大哥的好意,不必为我节省这点,正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好好。”

高捕快连连称赞:

“还得是十二郎有魄力,你这是不打算在勒马镇了?”

“嗯,到了出私塾的年纪,俺也要出去闯荡一二,被人赶出来,总归是挂不住面子,莫不如主动些,俺也顺便再从雷员外那里请教请教,倒是不着急决定作甚。”

“好汉子。”高捕快想了想:

“不如去宁陵县,县中商业更加发达,买卖也好,以十二郎的头脑,重新起家也未尝不可。”

“哈哈哈,那借高捕快吉言。”

宋煊与高捕快东扯西扯,宋康听了半天悄悄拿了一杯凉浆走了。

看样子老三这里是真的破产了。

宋煊瞧见二哥走了,嘴里说着留高捕快吃饭。

高捕快连忙说自己有地方去,不好意思再占宋煊的便宜了。

宋煊送出店门,自顾自的上去歇息。

倒是没一会张方平便来了,他早上去给别人佣书赚点钱财。

可惜如今没有什么家教盛行,特别是没有考取功名之人,别人也不会请去教导自家孩子。

但考上进士的人,也不缺这点家教的钱了。

抄书便是大多数读书人补贴家用的手段,甚至还可以去街上摆摊写书信之类的。

“十二哥。”张方平一下就靠在躺椅上,摇着扇子:

“这些日子你还去私塾吗?”

“不去了。”宋煊同样摇着扇子:

“半个月后咱们就提前过去吧,免得水土不服。”

“明白。”张放平应了一声:

“那俺就把书抄快些,多接了两家的。”

“嗯,你总共是要有些盘缠在身上的,加油干。”

宋煊倒是没有拒绝张方平去佣书的活。

文人嘛,总是有自己坚守的世俗看法。

张方平就是喜欢宋煊这点,无论有钱没钱都能交朋友。

因为他真的看见过山神庙那些乞丐做叫花鸡。

待到吃过饭后,二人在阁楼上看书。

宋煊看过一会便睡个午觉。

张方平则是默默背书。

就算考上应天府书院是板上钉钉的事,但这绝不是自己最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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