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筒对着那边的人照过去,还没调整方向,一个雪白的大腚登时映入眼帘。
赵秀手一抖,险些将手上的手电筒扔到地上。
啊啊啊,这啥玩意啊!
她的眼睛脏了!
周围此起彼伏响起吸气声。
豁!这怎么还光着呢?
林余在心中乍舌。
不会吧,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偷的莫不是不是东西,而是人?
很快,事实就真的朝她想的方向印证了。
按着这个所谓的小偷的两个村民喘了口气,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了。
“村长,书记,这小子没穿衣服,这哪是来偷东西,这是来偷人了!”
如果是单纯的贼还好说,抓起来回头交给公家单位就行了。
但这会儿眼看着事情变了,村长着了急,连忙道:“先把他捆起来,送到村委会!”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这可是涉及到他们村子的名誉的。
还是得好好调查,从长计议。
于是一伙人乌泱乌泱地又拽着人往村委会走了。
林余撞了撞身边呆若木鸡的人,催促,“走啊。”
人都往大队去了,她们得赶紧跟上啊!
赵秀被刚才那一下刺激得“呸呸呸”了好几下,才恢复过来,迈着小碎步赶紧跟上,“走走走,咱也跟上。”
两人于是一路又跟到了大队。
村长李茂德把大队办公室的钥匙拿出来,开了灯。
这下那贼敞亮地暴露在灯光下。
李茂德瞅一眼那贼光秃秃的身子,整张脸就嫌弃地皱了起来,在办公室里转了一圈,最后把电风扇上盖着的步拿了下来,扔给对方。
“遮遮,快遮遮,真是有伤风化。”
回头一瞧,地上已经站了一圈人,正眼冒绿光地盯着人看呢。
没一个害臊的。
李茂德那叫一个心累,挥手赶人,“行了行了,都回去吧,站这儿杵啥的呢?这都几点了,赶紧都回去睡觉!有啥事明天我会——”
说着他话音一个急转,语调都拔高了几分,“不是,这怎么还有俩大姑娘呢?秀儿?林余?你俩大半夜的干啥来了?走走走快走,也不怕污了你们的眼睛。。。”
赵秀先前着急,这会儿却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呐呐地小声回答:“我俩出来看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