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哲学是:
生活越让你哭,你越不哭。
谁想给你留下阴影,你必给谁留下阴影。
生活是个贱人,你被他弄哭,他会很爽的。
所以你得当一个捉弄生活的人。
初三,你遇到顾恺嘉了。
有时候,你觉得“对”,只是一种感觉。
什么外在的东西都不需要。
你只需要看他一眼,就一眼。
你就领悟了人生,看到了未来,参透了命运。
他是你要的人。他一定会和你发生些什么。
哪怕他是个男的——虽然你脑海里根本没什么传统观念,没觉得一直喜欢女的,突然又喜欢男的,有什么问题。
就是直觉,不讲道理。
他线外投篮,在那里装逼,别说,还真让他装到了。
你凑过去问他,发现他就是手痒了一下,又刚好有那个实力,所以,顺手的事咯。
他戴着眼镜,你一直喜欢戴眼镜的。
你觉得,他是照着你的爱好长的。
挺帅的,看上去是乖学生,透着一点凶和一点呆。
这种人看着就不会耍聪明,也不会上蹿下跳的——那可以说,和你自己千差万别,是你需要的那种人。
你很少不刻薄地评价人,但当时,第一次见到他,心中冒出的形容,没有一个是坏词。
你逗他,他呆呆的,像看着你,又像看着虚空,很恍惚。绯红一点点从他鼻翼两侧扩散开去,向双颊蔓延,他自己大概没有察觉。
你还记得那些路灯和那个黄昏,周围居民楼的灯光很亮,他的脸被微光衬得柔和。
他把自己全暴露给你了。
你很开心。
你的直觉太准了。
你人生中第一个认真的故事就是从此开始的。
你人生中第一份的信任,就是他给的。
他陪你走了很短的路,路上遇到了不多的事。你觉得很惊讶,你一生中没有得到的东西,他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给你。
虽然他也怀疑你勾搭穿比基尼的大姐姐。
但你爱看他吃醋,所以没关系。
后来,怎么就变成那样了。
二十七年,发生的事情还不少。
你实在不想回忆那之后的事,即便到了鬼门关,要必须列出生平事迹,想到这个,你都头疼。
你不想把它列出来。
但你从来没有被那件事打垮。很可以,夸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