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念华,你下乡去吧!我才是爸爸妈妈的女儿,你这个娇小姐的好日子到头了。”
贴着领导照片的筒子楼里,许明珊穿着白衬衫,梳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齐耳短发,脑袋高高扬着,“你以为你上吊了,爸妈就会心软吗?”
“你妄想!我告诉你,这个知青,你当定了。”
她眼里冒着火,恶狠狠的说。
宋念华被骂醒了,她躺在架子床上,迷茫接收着脑海里的记忆。
下乡,知青、宋念华,!!
呆呆看着面前昂首挺胸的‘齐耳短发,心里惊讶。
——她居然穿书了?
穿的是昨夜她看的那本——【重生七零,真千金在筒子楼里当团宠】,眼前的‘齐耳短发,就是这本书的女主角许明珊,她在农村长大,父母双亡,只给她留下三个弟弟妹妹。
她不愿被弟弟妹妹拖累,也不想嫁给贫下中农,趁着知青对象返乡的时机,私奔进城,却惨遭背叛,最后死在桥洞里。
临死前,她得知一个秘密,原来,她竟然是京市钢铁厂副厂长的女儿,地道的京户小姐。
她出生时被抱错了。
许明珊恨天怨地,重生后偷介绍信跑进京市,找到宋家把抱错的事嚷嚷开了。
宋家父母大惊,将她认下,却又舍不得假千金。
两人一同留在宋家。
许明珊恨假千金占她地位,享她的福。她要假千金用命来偿,那时,正值知青下乡,建设农村,许明珊鼓动宋家人给假千金报名,又造谣她和军区大院的高干子弟搞破鞋,逃避下乡。
假千金被街道办轮番轰炸,被高干子弟厌恶,被宋家人嫌弃,满心窝囊去了乡下,没几个月就病死了。
许明珊背靠副厂长老爹,又赶上改革开放,下海经商,最终成了华国女首富。
宋念华就穿到了这个假千金的身上。
眼下的时间节点,她刚被造谣跟高干子弟搞破鞋,为逃避下乡上吊,名声一臭三千里,家人都厌恶。
七十年代,人们思想还很守旧,名声对于女人很重要,她留在城里,被人指指点点不说,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宋念华不知道的原身去了哪里,也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可能回去,但目前处在这个环境的是她。
假千金,搞破鞋,知青插队,乡下三个没见过的弟弟妹妹,这种局面。。。。。。
不慌。
优势在我!
她得活着,得翻身,把局势逆转了。
舔了舔嘴,飞快调整好心情,瞬间变脸,挤出眼泪。
她一把握住许明珊的手,“姐姐,你说的对,同志都说了,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可以大有作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帮助老乡建设华国,这是伟大的壮举。”
“我要去!”
“我要当知青。”
“我要在广阔的天地炼红心!!”
她大义凛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