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蓉的世界观,正在经歷一场剧烈的地震。
那瓶来自“神之领域”的sk-ii神仙水,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仅仅用了三天,她脸上因为常年劳作而留下的细纹和粗糙,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皮肤变得水润、光滑,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好几岁,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光彩。
每天,她都会对著镜子,看著那个越来越美、也越来越陌生的自己,陷入长时间的沉思。
李天华那句“感受一下『现实能带给你的改变”,如魔音贯耳,让她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过去十几年坚持的,究竟是对是错。
就在她內心挣扎之际,她的“爱情”,她的“理想”——诗人冯化成,风尘僕僕地,从贵州追到了吉春。
冯化成此来,本是担心周蓉被家人“策反”,是来捍卫他的爱情的。
然而,当他看到周蓉的变化时,整个人都惊呆了。
他的小蓉,怎么……怎么变得比以前还要漂亮、还要有气质了?
再当他走进周家,看到周家焕然一新的生活条件,闻到从服装厂方向传来的机器轰鸣声,特別是当他从周秉昆口中,得知周家如今的“大靠山”,就是那位名叫李天华的京城知青时,他那颗诗人的心,立刻变得活络起来。
当晚,周家设宴,为冯化成接风。
饭桌上,冯化成见到了李天华。
他看著眼前这个气度不凡、谈吐优雅的年轻人,立刻明白,这就是周家所有变化的根源。
冯化成骨子里,是个极度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收起了诗人惯有的清高与孤傲,主动端起酒杯,向李天华敬酒。
“天华同志,久仰大名啊!”冯化成的脸上,堆满了热情的笑容,“我听小蓉说,您也是文化人,改天,咱们可得好好切磋切磋诗词!”
李天华只是微笑著,与他碰了碰杯,不置可否。
席间,冯化成旁敲侧击,不断地打听著服装厂的规模和效益。当他得知,这个小小的厂子,一个月的利润,就足以抵得上他过去好几年的稿费时,他看向李天华的眼神,彻底变了。
那是一种混杂著嫉妒、羡慕,以及赤裸裸的巴结与討好。
他不再聊什么风雪月的诗歌,而是大谈特谈“文化与商业的结合”,暗示自己这样有影响力的“大诗人”,如果能为服装厂写几篇宣传文章,那效果,绝对是不可估量。
这副急於攀附的嘴脸,落在周蓉的眼里,是那样的陌生,那样的刺眼。
她记忆中那个在山洞里,为她朗诵激情诗篇,视金钱如粪土的理想主义者,仿佛,只是一个幻影。
饭后,李天华藉口散步,来到了院子里。
果不其然,冯化成很快便跟了出来。
“天华同志,留步。”
他搓著手,脸上带著一丝諂媚的笑意,凑了上来。
【叮!新的一天已到来,是否签到?】
【恭喜宿主获得:一支“派克”金笔!】
李天华看著眼前这个斯文败类,心中,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一座亲手挖掘的坟墓。
“冯大哥,有事?”
“咳咳,”冯化成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听说,天华同志的服装厂,现在规模越来越大,正是需要文化底蕴来支撑的时候。你看,我这个『文化顾问,你觉得……合不合適?”
说完,他满怀期待地,看著李天华。
李天华笑了。
他拿出刚刚签到所得的那支,在阳光下闪烁著金色光芒的派克金笔,递到了冯化成的手里。
“冯大哥这样的大才,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这支笔,就当是我的聘礼了。”
冯化成看著手里这支价值不菲的派克金笔,激动得浑身发抖,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飞黄腾达,名利双收的美好未来。
他没有看到,不远处,窗户后面,周蓉那双,已经彻底冰冷、失望的眼神。
他更不知道,他接过的,不是一支金笔,而是一枚,將他钉上耻辱柱的……棺材钉。
冯化成,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光字片青年服装厂”的文化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