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报事件后的第二天。
四合院里一片风平浪静,三位大爷像是霜打的茄子,彻底蔫了。李天华那张大字报还贴在墙上,如同一座丰碑,震慑著所有宵小。
李天华心情舒畅地完成了新一天的签到。
【叮!新的一天已到来,是否签到?】
“签到。”
【签到成功!】
【恭喜宿主获得:沪市牌手錶一块(附全套票据)、流行小说《青春之歌》一本!】
看著手腕上多出的那块银光闪闪、崭新鋥亮的手錶,李天华满意地点了点头。自行车、手錶、缝纫机,结婚三大件,他已经集齐了两样。
他將那本《青春之歌》也一併收入隨身空间,这可是和知识女性拉近关係的利器。
来到轧钢厂,李天华发现自己的名气比昨天更盛了。不仅是因为那百元巨奖,更因为他“临危受命、力挽狂澜”的事跡,已经被厂里的大喇叭广播了出去。
刚走进办公室,他就看到一个靚丽的身影正等在那里。
正是厂於海棠。
她今天穿著一身合体的蓝色工装,更显得腰是腰,腿是腿,两条乌黑的大辫子垂在胸前,脸上带著恰到好处的职业微笑。
“李科长,您好。”於海棠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清脆,“我是厂广播站的於海棠,想就您昨天的先进事跡,对您做一个简单的採访,可以吗?”
她的那双大眼睛里,闪烁著毫不掩饰的好奇和一丝若有若无的崇拜。
李天华知道,自己这连番的操作,已经成功吸引了这位慕强厂的注意。
“当然可以,於同志,这是我的荣幸。”李天华微笑著点了点头,將她请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採访的过程很顺利。
李天华没有过分吹嘘,只是將功劳归於领导有方和集体智慧,显得既谦虚又有大局观。
於海棠显然对他这副沉稳的姿態很受用,採访结束后,她並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用一种閒聊的语气问道:“李科长,我还听说您昨天在院里写了一手好字,把三位大爷都给镇住了?”
“略懂皮毛,上不了台面。”李天华谦虚地说道。
“您太谦虚了,”於海棠美目流转,带著一丝试探,“我感觉李科长您不像个普通的採购员,倒像个有故事的文化人。”
李天华笑了笑,抬起手腕,装作不经意地看了一眼时间。
阳光下,那块崭新的沪市牌手錶,瞬间吸引了於海棠的全部目光。
手錶!
於海棠的呼吸都停滯了一瞬。她家境不错,父亲也是个小干部,但即便如此,手錶这种奢侈品,依旧是她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而眼前这个男人,不仅有自行车,现在连手錶都有了!
李天华看著她震惊的眼神,心中暗笑,隨即从抽屉里拿出那本《青春之歌》,放在桌上。
“其实我平时也就喜欢看点书而已,”他轻描淡写地说道,“比如这本《青春之歌》,写得就很有深度,对林道静这个角色的心路歷程,我还有点自己的看法。於同志你看过吗?”
於海棠彻底被镇住了。
如果说手錶代表的是硬实力,那这本在知识青年中极为流行的小说,代表的就是软文化。
眼前这个男人,有钱、有地位、有背景、有手段,现在连文化底蕴都有了!
这简直是她心目中最完美的丈夫人选!
她看著李天华那双深邃的眼睛,感觉自己的心跳正在不受控制地加速。
李天华知道,於海棠这条鱼,已经咬鉤了,现在需要加点猛料,直接把她拉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