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把玩著m1911手枪,“这事,我听我手下的枪手说过,但我没有试过,其实我真的很想试一下,尤其是听到有人骂我时。”
他看向斯宾塞:“你说呢,我亲爱的朋友?”
“你———你別乱来,很多人知道我跟你见面,我的隨员还在楼下!”
斯宾塞的禿头上,淌出了汗水。
他確实害怕了。
出身富豪家庭的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大学毕业后,更是直接进入政坛,跟在市长旁边混资歷!
从小到大养成的骄傲心理,让他不可能真的放下身段,跟弗兰克好好说话。
他是极度鄙夷对方的。
因为他的一个眾议员叔父曾经说过:“对於西西里家族的成员,你要用,但必须把他们当成狗,高兴了,赏块骨头,不高兴了,拿鞭子狠狠抽他们!”
但叔父没有告诉他,如果一个人拿出手枪,对准自己的脑袋,他该怎么办!
这也不能怪他那个老奸巨滑的叔父。
对方的意思,其实是用手段,而不是真的把家族成员当成狗!
表面上的尊重,还是要有的。
比如《教父》里面的政客,虽然还是把维托当恶狗,但表面上,都非常尊重维托。
“我想你误会了,我只是擦枪而已。”
弗兰克笑道,“当然,它如果不小心走火了,那也就只能怪自己倒霉。”
枪口一直没离开过斯宾塞的人头。
这让斯宾塞惊恐不已。
生怕这个少年一怒之下,开枪让自己大开脑洞!
“弗兰克,你还年轻,做事—別衝动,能不能把枪放下,我们好好聊聊?”
弗兰克摇了摇头:“不能。”
他盯著斯宾塞:“我猜,你应该出身一个很大的家族,从你一来就说什么英国大臣,我就能感觉到,你家里很有钱,也很有政治地位,对吧?”
斯宾塞点了点头,这是事实,他这么年轻,就能给洛杉磯的市长当秘书,还能独挡一面,家里怎么可能没有背景?
“你多大?”
弗兰克又问道。
“二十四。”
看著斯宾塞的禿头和身材,弗兰克笑了,心想,你说自己四十岁,都有人信!
原来这傢伙就比自己大七岁,可能刚刚才从大学毕业,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怪不得说话这么幼稚,想来市长大人平时也很头痛吧。
“刚刚从大学毕业?”
斯宾塞点了点头:“哈佛,法学院,硕士!”
他的脸上,终於恢復了平静,毕竟这个学歷说出来,就相当於几十年后,一个五道口学院毕业的硕士高材生,站在一个初中生面前。
果然如此,智商牛逼,但情商欠费!
二十四岁就能从哈佛法学院硕士毕业的,除了家里得有钱外,还得自己的智力足够高。
弗兰克微微一笑:“你全名叫什么?”
“约翰。內维尔。勒。冈特。斯宾塞。邱吉尔。”
咦,还真跟邱吉尔是同一祖宗啊。
邱吉尔最早可查的祖先,是沃里克郡的小领主约翰斯宾塞男爵,后来这个家族跟马尔堡公爵邱吉尔家族联姻,就有了斯宾塞-邱吉尔这个杂合姓氏。
看著眼前的禿头胖青年,弗兰克的眼神里,闪烁著危险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