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踏进堂屋时,最先闻到的不是祖母常用的檀香,而是一股混着旧绸缎霉味与灰尘的气息——那是陈家败落的味道。曾经摆满绫罗绸缎的博古架空了大半,只剩下几个缺了口的瓷瓶,阳光透过蒙尘的窗棂照进来,光柱里的灰尘簌簌飘落,落在八仙桌上那两样东西上,像是给这最后的抉择覆了层灰。
八仙桌的左边,是祖母用褪了色的蓝布包着的五十两银子,锭子边缘磨得发亮,显然是从典卖铺子和田产的银库里反复掂量后抠出来的,是陈家如今能拿得出手的全部家底。右边,是一把生了锈的铜钥匙,钥匙链上挂着块裂了纹的桃木牌,上面“陈记糖水”四个字被虫蛀得边缘发毛,颜色也褪成了浅褐色,这是城北最后一间没人要的铺子,据说位置偏得快挨着城外的乱葬岗,门面破得连乞丐都不愿在屋檐下躲雨,上个月牙行挂了半个月,连问价的人都没有。
“小曦,过来。”祖母坐在上首的旧藤椅上,声音比藤椅的吱呀声还要沙哑,她抬手时,陈曦看见她手腕上那只陪嫁的银镯子,已经磨得快要看不清花纹,“家里的事,你爹走后就撑不住了,绸缎铺、田产都典了,就剩这两样。你选一个吧,选银子,往后自己谋出路;选钥匙,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
陈曦的目光落在那把铜钥匙上,指尖突然像被冻住似的发颤。前世的记忆潮水般涌来,上辈子,也是在这个堂屋,也是这张八仙桌,继母柳氏攥着他的胳膊,指甲几乎嵌进他的皮肉里,声音压得低却字字刺耳:“小曦,你傻不傻?那破铺子能当饭吃?城北是什么地方?住的都是拉车的、挑粪的,你去开糖水铺,喝西北风吗?这五十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够你给念钧买两匹好布,再请他去城南的醉仙楼吃几顿,等他记着你的好,嫁进朱家,往后穿金戴银,不比守着个破铺子强?”
那时候他被这话迷了心窍,满脑子都是青梅竹马的朱念钧,那个总穿着月白长衫、笑起来温文尔雅的少年,是他贫瘠青春里唯一的光。他甚至没多看那钥匙一眼,一把抢过祖母手里的布包,银子的冰凉透过布料硌在掌心,却让他觉得是握住了未来。转身时,他瞥见站在角落的堂叔,手里攥着那把钥匙,指节发白,眼底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像被风吹灭的油灯。
“叔,你别打这铺子的主意。”他当时红着眼,语气里满是被柳氏挑起来的敌意,“我家就算败了,也轮不到外人来抢。”
堂叔张了张嘴,最终只是叹了口气,把钥匙往口袋里塞了塞,没再说一个字。
后来的日子,荒唐得像一场噩梦。他拿着那五十两银子,天天围着朱念钧转。不管是春天送新采的桃花糕,还是夏天送冰镇的酸梅汤,秋天送亲手缝的护膝,冬天送暖手的汤婆子。可朱念钧的态度始终淡淡的,偶尔接过东西,也只是客气地说声“谢谢”,眼神里的疏离像一层薄冰。直到半年后,朱家传来消息,朱念钧要娶邻村粮商的女儿,听说那姑娘家底殷实,还会管家,最重要的是,能给朱家传宗接代。
他当时就慌了,揣着最后一点银子买了坛烈酒,在婚宴上冲上台,扯着朱念钧的喜服哭喊,说他们一起爬过树、一起偷过桃、说朱念钧曾说过要娶他。可朱念钧只是皱着眉,用力把他的手拨开,声音冷得像寒冬的冰:“陈曦,你别闹了。我们是兄弟,我要娶的是能给朱家延续香火的女子,你不懂吗?”
周围的哄笑像无数把刀子,扎进他的耳朵里、心里。有人拍着手笑:“陈家这小子是疯了吧?男的也想嫁进朱家?”有人踮着脚看热闹:“我早说他是痴心妄想,朱家是什么人家,能要个断袖?”还有人故意提高声音:“快拉下去吧,别在这丢人现眼了!”
他被两个家丁架着拖出去,衣服被扯破,头发也乱了,路过朱念钧的新娘时,那姑娘用帕子捂着嘴,眼神里的鄙夷像针一样扎人。
再后来,柳氏拿着他仅剩的几两银子,把他卖给了想构陷竟陵王萧子良的人,萧子良可是当朝皇帝萧赜的同胞弟弟,传闻里性情冷戾、厌蠢症极重,朝堂上连老臣都不敢在他面前说错半句话,民间更有“竟陵王过处,无妄言者”的说法。当时他走投无路,竟真的去了,结果刚靠近竟陵王府的大门,就被卫兵抓了起来。阴暗的牢里,他天天等着问斩,直到那天雪下得很大,牢门被推开,他以为是柳氏来送最后一程,抬头却看见堂叔。
堂叔穿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头发上沾着雪,手里攥着个油纸包,里面是他小时候最爱吃的桂花糖糕。“小曦,”堂叔把糖糕从铁栏杆缝里递进来,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指节冻得发紫,“叔没用,没护住你……那铺子,叔一直给你守着,钥匙还在呢,要是……要是有下辈子,你选铺子好不好?至少能安安稳稳过日子。”
他咬着糖糕,眼泪混着糖渣往下掉,甜腻的味道里全是苦味,却连一句“对不起”都说不出来。直到刽子手的刀落下,他最后悔的不是抢了那五十两银子,不是闹了朱念钧的婚宴,而是把唯一真心对他的堂叔,推得那么远,还错把豺狼当亲人,更愚蠢地卷进了竟陵王那样惹不起的权贵纷争里。
“小曦?发什么呆呢?”柳氏的声音突然拉回了陈曦的思绪,她踩着碎步走到桌边,指甲涂着艳红的蔻丹,一把把银子往陈曦面前推了推,声音里满是不耐,“快选银子啊!那破铺子有什么好?你堂叔就是没安好心,他无儿无女,等你守不下去了,那铺子不就成他的了?你傻啊?”
陈曦猛地回神,指尖的颤抖渐渐平复。他抬眼看向柳氏,看着她脸上那副“为你好”的虚伪表情,心里再没有前世的盲从,只剩下冰冷的清醒。前世就是这样的“好心”,把他推到了朱念钧的婚宴闹剧里,又推到了竟陵王的对立面,最后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他伸手,绕过那堆银子,一把拿起了那把铜钥匙。
钥匙上的铁锈蹭在指尖,有点痒,却让他觉得无比踏实。
“你疯了?”柳氏的声音瞬间拔高,尖利得像指甲刮过木板,她伸手就要去抢钥匙,“陈曦!你是不是被鬼迷了?那破铺子没人要!你守着它,迟早饿死!”
陈曦侧身躲开,把钥匙紧紧攥在手里,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他看着柳氏,语气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继母,我的选择,与你无关。这银子,你要是需要,就拿去吧,我不要。”
“你……”柳氏被噎得说不出话,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这时候,门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是隔壁的王婶和远房的表姑,都是柳氏平日里最要好的“牌友”,显然是柳氏故意叫来当说客的。
王婶一进门就看见这架势,眼睛扫过桌上的银子和钥匙,立刻明白了大半,她捂着嘴笑,声音却故意说得很大:“哎哟,柳妹子,这是怎么了?难道小曦选了那破铺子?”
柳氏像是找到了救星,立刻委屈地开口:“可不是嘛!我劝了他半天,他就是不听,非要守着那没人要的铺子,你说他是不是傻?”
表姑也凑过来,上下打量着陈曦,眼神里满是鄙夷:“小曦啊,不是姑说你,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朱家的念钧多好啊,你以前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现在放着五十两银子不要,去守个破铺子,往后有你哭的!你忘了去年冬天,你还跟我说,想嫁进朱家后,求念钧给你在城里谋个差事,离那什么竟陵王远些?现在倒好,放着捷径不走,偏要钻牛角尖!”
提到“竟陵王”,陈曦的心脏猛地一缩,前世牢里的阴冷气息仿佛又缠了上来。他攥紧钥匙,指腹蹭过桃木牌上的裂纹,压下心底的寒意。这一世,别说求朱念钧谋差事,他连朱家的边都不想沾,更别提竟陵王那样的人物,躲都来不及。
“就是啊,”王婶跟着附和,手指点了点八仙桌,“这五十两银子,虽然不多,可够你去城里找个活计,或者再攒攒,给念钧送点礼,说不定他还能帮你一把。你选那铺子,能有什么出息?难道要在城北那穷地方待一辈子,哪天不小心撞见竟陵王的仪仗,连躲都没地方躲?”
周围的声音像苍蝇似的嗡嗡响,每一句都往他的痛处戳,戳他前世的痴心妄想,戳他的愚蠢,戳他对权贵的恐惧。陈曦却没再像前世那样争辩,他只是攥着钥匙,转身走向站在角落的堂叔,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却无比清晰:“叔,我们去铺子吧。”
堂叔愣了一下,随即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像开了朵老花。他用力点头,伸手拍了拍陈曦的肩膀:“好!好!叔这就跟你去,灶膛我昨天看了,就是霉斑重了点,好好刮刮还能用,后院的井也能修,换根新绳就行……”
两人刚走到门口,就听见王婶在后面跟柳氏嘀咕:“你看他那模样,怕是真傻了,往后有他受的。说不定哪天在城北撞见竟陵王的人,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表姑也跟着笑:“可不是嘛,陈家算是彻底败了,连个继承人都这么糊涂,放着银子和朱家的门路不要,偏要守个破铺子。”
那些话像细针,轻轻扎在陈曦的心上,有点疼,却让他更清醒。他没有回头,只是脚步轻快地跟着堂叔,往城北的方向走。他知道,王婶说的不是假话,城北虽偏,却也偶有权贵的仪仗经过,竟陵王更是常去城外的别院,撞见的风险不是没有。但比起前世主动卷进纷争,守着铺子躲着走,总要好上百倍。
城北的路果然难走,坑坑洼洼的黄土路,马车走过时扬起的灰尘能呛得人咳嗽。路边的房子大多是土坯墙,屋顶盖着茅草,偶尔有几家开着门的铺子,也都是卖锄头、镰刀的杂货店,冷冷清清的。路过一处破败的土地庙时,陈曦还看见几个乞丐缩在墙角晒太阳,看见他们过来,只是抬眼扫了扫,又低下头去。
“快到了。”堂叔指着前面一间铺子,陈曦抬眼望去,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这间铺子的门面确实破得厉害,朱红的门板掉了半块漆,上面还有几个拳头大的洞,像是被人砸过;窗户纸破了好几个窟窿,风一吹就哗啦啦响;屋檐下的“陈记糖水”木牌歪歪斜斜的,上面的字被雨水泡得发肿,还沾着几片干枯的树叶。但并不是传言那样和乱葬岗很近,反而是在城中闹中取静的好住处。
“进去看看。”堂叔推开门,一股浓重的霉味扑面而来,陈曦忍不住咳嗽了两声。铺子里的货架积了厚厚的一层灰,用手指一摸,能捻出细细的灰粒;柜台后面的灶膛黑黢黢的,里面还残留着几根没烧完的柴火,已经发了霉;后院的井台也长满了青苔,井绳断在井里,只剩下半截挂在井沿上,井壁上还爬着几只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