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他是重生者。
但並没有重生者的金手指。
重生前他的一生非常普通,大学毕业后成为了一家设计院的实习设计师。
从一眾985、211的同期,靠著內卷留到了最后。
转正后工资七千。
在魔都这座城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每天过著公司、出租屋,两点一线的生活,因魔都房价高的原因,他住的地方距离公司光来回的通勤时间就是两个小时。
行业內卷。
工作量激增。
加班更是家常便饭。
这种生活一过就是五年。
工资也从七千涨到了到手一万八。
终於。
他倒在了加班后回家的路上。
那晚下雨。
他在公司门口等著滴滴司机过来接他,就在他淋雨跑到车门旁的时候,在伸手抓门把手的时候眼睛一黑。
再次睁开眼睛后,他回到了自己高中时期。
狂扭大腿。
直到红肿到发紫。
至此確定自己是重生了。
他亢奋的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可以做出改变了。
他想过当歌手。
但发现自己五音不全並且不识谱。
並且能记住全歌词的歌,刚好是现在正在流行的。
他也没有凭藉一句高潮就能创作出一首完整歌的能力。
他想过要不当作家。
但一位朋友成为作家后是告诉他,当作家不是病死就是饿死,反正是死路一条。
他正处在高三衝刺时期。
成绩下游的他坐在班级最后一排。
窗外是黄昏。
隨著铃声响起台上的老师在拖堂十分钟后宣布了放学。
这时。
他邻桌的一句话让他找到了自己將要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