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方才与沈云屏触碰过的手指凑到鼻头嗅了嗅。
尽管只是蜻蜓点水地一碰,气味已几乎散去,但秦嵬野狗似的嗅觉还是令他闻到丁点儿萦绕在指尖儿的气味。
香味的末尾,是一股难以分辨的药味。他刚才隔着火堆闻到的果然并非错觉。
香膏?还是药膏?
他并未受伤,若是药膏,又是为何而用?
秦嵬嗅着指尖儿的气味,心中思索,直至气味彻底消散,这才将指头捻了捻,凑在火堆旁。
火光将他双手上的细碎伤口照得清晰。
他想起先前观察时,沈云屏的那双手。
长而白皙,虽算不上秀气,但却很有些书卷气,难怪喜欢拿着个破折扇大冷天还臭显摆。
秦嵬看看自己的手,他年少时全靠这双手活着。
手是他的眼睛,四处摸索,分辨地上捡来的东西是什么。
地上的东西真多啊,对寻常人来说,应当极少有低着头观察地上都有些什么的时候吧。
但他的手却一寸寸地摸过去,香的臭的、软的硬的,尖锐的扎破他的皮肤,沉重的砸断他的骨头。
那时候他偶尔会觉得只有四足着地的畜生才能懂自己的感受,野狗野猫才会知道从大宅子后门的泔水桶里捞吃食时被破瓷碗划破掌心的滋味。
秦嵬两手交握,闭上了眼。
火光透过他的眼皮,打出朦胧的红。
他在红色里想起年少时握着他手的人,尚带着少年气儿的声音在一片黑暗里传来——
“你这双手什么没干过?一定拿得了刀!刀才不管你是高低贵贱,只要拿着就不会有人敢瞧不起你。”
再睁眼时,秦嵬的双眼已平静如水。
他抽刀出鞘,借着火光细细地擦起来。
翌日,天刚有亮色。
破庙内火堆已被泥土盖灭,败落的石砖经过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见血色。
昨晚出现在此地的杀手已连根头发丝都没留下,此地仿佛从未发生过一场凶险的争斗。
“真是术业有专攻。”秦嵬叹道,“埋尸藏人的事儿,还是要看八方楼。”
范遇尘不乐意:“这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管杀不管埋,顾头不顾腚。”沈云屏已跨上了自己的马,“而且我真怕对他来说,埋尸体是——”
“是额外的价钱。”秦嵬从容接口。
沈云屏哼笑道:“尽快出发吧,已耽误了这许多时间,也不知道能不能在落城门前赶到渡风城。”
“楼主不再吃点儿东西?就吃两口干粮怎么顶饱。”范遇尘也随后上马。
沈云屏一夹马腹:“宵夜吃的已够饱,早饭吃一点儿就够了。”
“宵夜?吃的什么?干粮没见少啊。”范遇尘困惑,继而又道,“昨夜我半睡半醒时老觉得有人嘀嘀咕咕,难道是你和秦嵬背着我说小话?”
沈云屏在马上一歪,差点掉下来。
秦嵬倒是自在,翻身上马:“正是。我与楼主想看看死人会不会在夜里爬起来。”
话还未说完,范遇尘已纵马窜出去老远。
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快走吧,渡风城已近在眼前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