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工作是在时酒吧当驻唱歌手。
不幸中的万幸,那里的环境比迷酒吧好,安全系数应该也高很多,至少不会让落什月有种下海卖身的感觉。
晃晃悠悠地来到七点钟。
落什月抽空去隔壁超市买打折面包,迟到了一会儿才到酒吧。
她慢步进到迷酒吧。
不知道从那儿搬过来的红沙发就放在dj台前,离得很近。
陈老板正金刀大马似的坐在沙发上。
他今天穿的还挺潮,无袖的黑色短衫,高皮靴子,一条宽宽的皮带把劲腰收紧,衬得他肩膀宽,腿也长。
他还是来了。
落什月在离他老远的地方停下了,和他保持着安全距离。
两个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碰了碰,落什月视线飘忽着又转开了。
该说不说,她还有点儿心虚。
而陈老板漆黑沉重的目光,却依然灼在她的身上。
他一手夹着烟,神情有些恹恹地,像是对她之后的面试表演不抱任何期待一般,目光却不肯从她身上移开。
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想看热闹,还是想看她出丑?
一个连房租都交不起,还拿假票糊弄他的老赖能唱出什么好歌呢?
陈老板心里左不过就是这样想的。
落什月看到臣送也来了,还冲她递了一个“可以开始了”的眼神。
落什月便慢悠悠走到dj台上,把贝斯卸下来,熟练地背在身前。
臣送还是那样礼貌温柔,细心地询问她:“需要音乐吗?”
落什月说:“不用。”
“嗯,那可以开始了,曲目随你。”
“……”
和落什月平常嬉皮笑脸的模样完全不同,她握着贝斯,手指覆贴在琴弦上,闭着眼睛,嘴里似乎低喃了几句,像是在做一个虔诚的祈祷。
随后,爆裂低沉的弦音猛然炸开,她的手指熟练有力地在琴弦上舞动。
每拨动一下琴弦,断开的鲜明节奏,跳动的低磁性贝斯音,是那样铿锵有力,慢慢地连成一段特别有腔调的前奏line。
他们的酒吧里来过不少驻唱歌手,学院派,野兽派,自诩天才的业余音乐人,常年驻唱的商演歌手,其中用贝斯自弹自唱的人也不在少数,但像她一般的控制力与舞台张力,臣送都怀疑她手里不是一把贝斯而是一把插电的电音吉他。
臣年专注地看着她,一段前奏而已,他却有些下意识地感到窒息。
“itstastingbitterovertime。”
“lonelinessdearfriendofmine。”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尝起来很苦,
孤独,我最亲爱的朋友,
“pullthetriggerlovemehappily,”
“kitkhemeanlysavior,”
扣动扳机,快乐地爱我,
菜刀是卑鄙的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