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一看,是一根手指头戴着一个蓝宝石戒指,这些年,祁明知给的东西,够拼出两个人了。
莫之阳也曾经找他谈过,但这家伙坚持认为,人体组织是他独有的浪漫。
果然是一个变态该有的样子。
莫之阳下班回家,一推开门,就看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脖子上挂着听诊器,金丝边眼镜。
“你就是今天最后一个病患吗?”北夙景不耐的看着手上的表,似乎在考虑什么时候可以下班。
对,狗男人依旧那么喜欢角色扮演。
“是啊,医生。”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尽量在表演。
“那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北夙景还是一脸严肃的走过来,手却揽住他的腰,从腰侧慢慢往下滑。
哪里是一个医生,该对病人有的样子。
“哪里都不舒服。”莫之阳抓住他的手,把手甩开,正正经经的开始说病症,“我发烧了,把我抓去隔离吧。”
隔离,就不用跟着这个狗男人演戏了,前两天是什么公爹和媳妇,他脑子是有病吗?个鬼!
“我看你是发骚了。”
北夙景用听诊器把他的手绑起来,直接把人扛起来跑上二楼。
尽心尽力的开始诊治,看医生嘛,无非就是打针吃什么液体,可能就好了。
到凌晨,两个人才吃了饭。
莫之阳窝在沙发上,腿架在北夙景的大腿上,时不时晃晃小脚丫子。
“你看,他们为了催婚,都开了超话了。”北夙景装作刷手机,跟他说着玩的语气,实则一直在偷偷观察阳阳的脸色。
“催婚?”确实,他的粉丝操碎了心,一直要求两个人结婚,莫之阳背靠在沙发扶手,观察着这个男人,“你真的是,不动,生涩。”
这些年,他魅力更甚,让人看一眼,就想扒他衣服。
“我动更涩好吧。”北夙景抗议,甚至托着他的脚丫子,抵在自己的腹肌处,“腰好!”
“结婚这种事情,也不是说结就结的。”莫之阳把脚抽回来,“你看,我连人求婚都没有,结什么结。”
北夙景听到这话,眼睛一亮,从沙发后边摸出一个小盒子,“那求了你就要同意哈。”
好家伙,这狗东西早就准备好了啊。
忐忑的掏出戒指盒,北夙景站起来,单膝跪在他的面前,“诚邀莫总特别出演我的人生,以我最爱之人的名义。”
好紧张好紧张,要是阳阳不同意,做晕之后,我自己帮他戴吧。
可惜,没有这个机会,莫之阳扬起高傲的下巴,“那就勉为其难的同意出演。”伸出手示意他戴上。
“你是什么时候买的戒指?”莫之阳疑惑。
“啊?跟你在一起那天就买了,知道我们肯定会用上。“北夙景笃定。
当天,北夙景的所有头像,都换成了两个人带着婚戒的手,宣布他们已经要结婚了!
粉丝喜大普奔:终于结婚了,操碎了心。
三生有幸,作为特殊嘉宾参演你的人生,我的先生。
我是老中医,专治老色批。(一)
我朝大将军王,岑遇行战功卓著,深受民众爱戴,与皇帝陛下更是幼时相交,这些年南征北战,保家卫国。
三年前误中敌军埋伏受伤,幸而得一神医相救,神医遗落下一玉佩,大将军王凭借这玉佩。
找到那时候的救命恩人,是一位绝色男子。
莫之阳来到这个位面时,他的师兄正在给自己的脸上点麻子,“师兄。”
“别动。”温珂陵摆正他的头,继续给他化妆。
听话的不动,莫之阳开始在脑子里接受信息,好家伙,直呼好家伙:原来这就是?把王妃挂在风扇三天三夜的耽美版吗?
原主在三年前,无意间救下大将军王岑遇行,回去就把这件事跟他师兄说了,结果师兄冒用他的名义,去京城找岑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