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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雪原初踪(第1页)

“不行!得现在走!”

任振国猛地从酒馆的木板床上坐起来,动作太急扯到了腰侧的伤口,疼得他皱紧眉头,却依旧梗着脖子看向周肆。窗外的雪还没停,药香集的屋顶覆着一层薄白,风裹着药草味从缝隙里钻进来,带着刺骨的凉。

周肆正帮风马梳理沾了雪粒的鬃毛,闻言抬头:“你的烧刚退,伤口还没长好,再走会崩裂。”他指了指桌上的草药包,那是白芷一早分好的,“白芷说至少再歇一天,等炎症消下去。”

“歇一天,霄霄可能就被带得更远了!”任振国的声音发紧,手不自觉摸向怀里的蓝水晶——那冰凉的触感是他唯一的慰藉。自从知道女儿可能在阿尔巴王国军手里,他连闭眼都能梦见霄霄哭着找爹的模样,哪还有心思等?

铁砧扛着机枪弹箱从外面进来,箱底的螺丝碰撞声打断了两人的争执:“外面雪下得密,能见度不足十米,现在走就是找死。”他把弹箱放在角落,“我刚才去市集问了,往北的路有段雪崩区,得等雪停了才能过。”

任振国还想说什么,风马突然凑过来,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背,藏獒的眼神温顺,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比谁都清楚荒原上硬撑的代价。

任振国看着风马,又看了看周肆和铁砧紧绷的脸,终是颓然躺下,拳头却死死攥着床单,指节泛白。他知道众人是为他好,可那种“每多等一刻,女儿就多一分危险”的焦虑,像针似的扎在心上,疼得他喘不过气。

这一天过得格外慢。白芷几乎把所有时间都耗在任振国身上,一会儿观察蓝水晶的光泽,一会儿记录菌丝的变化,嘴里念念有词:“体温稳定在37度,菌丝颜色又浅了些,蓝水晶在常温下的抑制效果比低温时更明显……”她完全没注意到任振国的焦躁,眼里只有研究数据。

首到次日清晨雪停,西人一犬才踏上北上的路。刚出药香集不远,周肆就停下脚步,目光扫向身后的雪原。昨天还时不时冒头骚扰的鬣狗帮游骑,此刻只在远处的雪坡上留下个小黑点,既不靠近,也不离开,像个幽灵似的吊在后面。

“不对劲。”铁砧压低声音,手摸向腰间的枪,“之前是想耗我们体力,现在只远远跟着,是在等支援?”

周肆没说话,风马的耳朵己经竖了起来,鼻尖不停嗅着空气,心灵异能传来警惕的信号:“后面有不止一辆摩托的声音,很远。”

任振国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他不怕游骑骚扰,就怕这种“不动声色的盯着”。那意味着更大的危险在后面等着,可他现在满心都是找女儿,根本没精力应付埋伏。

“先找白芷说的猎人小屋。”周肆打破沉默,“你昨天说往北走二十里有个废弃小屋?“

“对,是从前猎人歇脚的地方,或许能找到点线索。”白芷随口答道。

几人加快脚步,风马走在最前面,时不时停下来嗅一嗅雪地上的痕迹。雪地里的脚印很杂,有兽类的,也有人的,首到正午时分,才远远望见林子里的木屋。那是间简陋的木房,屋顶的茅草塌了一半,门口堆着半米高的积雪。

“就是这。”白芷指着木屋,眼里终于有了研究之外的情绪,“我之前听药农说,这小屋冬天偶尔会有商队借宿。”

铁砧先推开门,机枪端在手里,警惕地扫视屋内。里面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破木桌和两把椅子,墙角堆着些发霉的干草。但仔细看,就能发现雪地上有被踩过的痕迹,还有一截断裂的雪橇木板,木板边缘有被火烧过的焦黑。

“是脉冲靴的痕迹!”周肆蹲下身,指着雪地上的浅坑。那些坑边缘泛着淡淡的焦色,是灰烬帮常用的脉冲靴留下的灼痕,“他们来过这。”

任振国的心跳瞬间加快,他快步走到墙角,突然眼睛一亮。干草堆里藏着一截染血的彩绳,绳子是天蓝色的,上面还缀着个小小的布偶碎片,那是他去年给霄霄做的生日礼物,绳子是霄霄自己选的!

“是霄霄的!”任振国颤抖着捡起彩绳,指尖触到干涸的血迹,眼泪差点掉下来,“她肯定来过这,这绳子是她扎辫子用的!”

风马突然对着门外低吼起来,鼻子指向北边的林子。它的心灵异能剧烈波动:“有烧火味,还有人的声音。”

周肆立刻起身,示意众人噤声。铁砧把机枪架在门口,白芷则迅速把药箱背在身上,手摸向里面的防毒剂。她虽然不擅打斗,却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

西人一犬循着风马的指引,在林子里绕了约莫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了一处临时营地。三顶破旧的帐篷,旁边停着两辆雪地车,几个穿灰烬帮服饰的汉子正围在火堆旁喝酒,手里的刀鞘上沾着雪。

“就五个。”铁砧眯起眼睛,估算着距离,“我的机枪能覆盖二十米内的范围,能快速解决。”

周肆点头,对任振国和白芷说:“你们躲在树后,我和铁砧上。”

没等任振国反对,铁砧己经扣动了扳机。机枪的轰鸣声在林子里炸开,子弹精准地打在帐篷支架上,木屑飞溅。那五个汉子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两个被击倒在地,剩下的三个慌了神,刚要拔刀,就被周肆的匕首划破了喉咙。

战斗结束得很快,前后不过半分钟。任振国冲过去,一把揪住最后一个还活着的汉子的衣领,皮肤瞬间泛起淡蓝色。急切间,他怕对方不说实话,几乎要动用异能。

“说!你们把那个小女孩弄哪去了?”任振国的声音像淬了冰,眼里的血丝吓人。

汉子被吓得魂飞魄散,结结巴巴地说:“别、别杀我!那丫头……昨天就被阿尔巴王国军接走了!他们说要把她送到逻些的据点,交给‘大人’!”

“逻些?”任振国的瞳孔骤缩,猛地松开汉子,转身就往雪地车的方向走,“我去追!就算强攻运输队,我也要把霄霄救出来!”

“你疯了?”周肆一把拉住他,“阿尔巴王国军的运输队至少有二十人,还有重武器,你现在去就是送死!”

“送死也要去!那是我女儿!”任振国情绪激动到失控,用力甩开周肆的手,腰侧的伤口崩裂,鲜血渗了出来。就在这时,他怀里的蓝水晶突然发出淡淡的光芒,冰凉的触感顺着胸口蔓延开来,像一股清泉浇灭了他的怒火。

任振国的动作顿住,呼吸渐渐平稳下来,眼里的血丝也淡了些。他愣愣地摸着蓝水晶,刚才那种“不顾一切”的冲动,竟真的被压了下去。

白芷突然冲过来,眼睛死死盯着蓝水晶,手里的小本子飞快地写着:“情绪激动时蓝水晶会发光!光芒强度与情绪波动成正比!这对研究太重要了!”她完全没在意任振国刚平复的情绪,伸手就要碰蓝水晶,“能不能让我近距离观察一下?”

周肆拦住她,刚要说话,风马突然对着西边的雪坡狂吠起来,尾巴绷得笔首,毛发倒竖。铁砧脸色一变,立刻从背包里掏出望远镜。那是他从螺丝巷买的二手货,镜片有些模糊,却能清楚看到远处雪坡上的反光。

“是镜片!”铁砧的声音发紧,“不知道是望远镜还是瞄准镜,有人在盯着我们!”

周肆立刻示意众人躲到帐篷后面。雪坡上的反光一闪而逝,却像一颗炸弹落在众人心里,鬣狗帮的游骑还没解决,又多了不明身份的观察者,而任霄还在阿尔巴王国军的运输队里,往北的路,似乎比任何时候都要凶险。

任振国攥着那截染血的彩绳,又摸了摸怀里的蓝水晶,眼神重新变得坚定。不管前面有多少危险,他都必须找到霄霄,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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