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本杰明和李华到达哥谭的第十一个小时,他们正在商量怎么去小巷里从小混混们手上换来一些基础生活物资。
但两人毕竟在来这个世界之前都没干过这事,等李华换好衣服,没经验的两人站在小巷里讨论等下谁当诱饵的时候,才意识到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需要解决。
经常打架的朋友们都知道,面对力气与自己相差悬殊的对手,想把人打死很容易,点到为止留条命很难。
尤其是没有打过架的新手,保不准就打到哪块位置把人打死打残。
现在的李华以上两种情况都占了。
而且那根金属制的鹰嘴法杖即使是普通人拿着也可以捶死人,更何况是现在穿着可爱裙子有buff加持的近战专精魔法少男。
为了避免搞出人命,李华提议:“要不我来当诱饵,你去背后抽他们冷子吧。你打架经验不挺丰富的吗?”
他已经和666号确认过了,有buff吃一枪也死不掉。
本杰明:“但我真的没有从背后打晕普通地球人的经验……好吧,准确来说是用我振这副样子打人的经验。”
李华:“那你轻点敲,大不了之后我们两个强行把他们摁倒绑起来。”
本杰明:“我觉得这个可以,那我们先出去搞条绳子和钢管什么的吧。“
666号听他们两个愣头青说了半天,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所以你们为什么不用神奇的魔法呢?】
为什么要把简单事情复杂化,直接用[时]牌时停把人定住然后摸兜走人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在这里商讨怎么敲人脑壳?
【李华你还记得你是个法师吗?你还记得你手上拿的那玩意是法杖不是锄头吗?控制技能为什么放着不用,放在那里是能收利息吗?】
一直都是近战法师的李华:“……”
一直喜欢莽就完事的本杰明:“……”
不好意思,干这种事情实在没经验,近战又太上头,一时忘了。
李华心虚地缩了缩脖子:“那我们还要出小巷吗?”
666号自系统运行至今从没带过学生也没带过小孩,但它现在真是的和自然界中带幼崽的无数生物感同身受,没好气道:【解题思路都给你了,怎么解答自己想。】
本杰明:“那这样的话我当诱饵就好了,到时候你直接——”
“咔哒!”一声清脆的机械声响起,听到这动静的本杰明立刻将还在思考那声音是什么的李华护到身后,紧张地转向声音发出的位置。
“我听到你们说话了,诱饵?哈哈,看样子是同行啊?”一名举着手枪的男人从小巷深处的影子中走出,他瘦得脱相,眼窝深陷,苍白的脸上是数道抓痕,举着枪的手都在不住颤抖,露出满口烂牙,“这样你们遇上我们也是报应,快把钱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