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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 知命年(第1页)

一瞬清醒,半生颓唐。十八载纵歌欢愉,三十年烟雨如梦。

做绣娘的二十年,也算是一段安宁恬淡的日子。姐妹们仍能日夜陪伴,这也算是我此生中第三个家了。只是二十年太长,难免要生些许变故。十六个姊妹中,断断续续的离开了几个。其中就有柳妹妹,她是走得最早的,只同我们在一处待了五年。她说去看望爹娘,结果再也没回来,我们料想着她一准是嫁人了。有几个姐姐二十年前就已经上了年纪,二十年后更是力不从心,因此渐渐不再刺绣了。孙大姐和我娘年纪相仿,在七年前得病死去了。我们深感思念,年年到坟头上给她烧些纸钱。

阿娘的身体也大不如前了。对于自己的病,她好像也不怎么上心。她早就没再干活了,只是日复一日望着窗子怔怔地叹息。因为大舅前几年也走了。我和阿娘又剩下了彼此一个亲人。我知道,她每次怔愣地望着窗子发呆,都是想念阿爹了。若是他们可以携手老去,定是人间少有的一对佳侣。

师父虽然没有患病,眼睛却坏了,所看到的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自然再做不了绣娘了。她的眼睛是怎么坏的呢?只因她十年前在街头碰上一个算命的老瞎子,两人竟然相谈甚欢,一下子成了知己。这下可好,她眼睛尚好也不再刺绣了,日日研究起《周易》来。等差不多将眼睛熬瞎了时,她也大抵掌握了这门技艺。从此便也支了个摊子,给人家看八字算命。可惜我早将自己的生辰忘了,不然定然也要让她好好算上一卦。我不太爱记日子,这辈子只记得两个,也早就用不到了。我朦朦胧胧的记得,似乎在我十八岁准备成亲时,是合过我们二人的八字的。至于到底是怎样……我还是忘却了。

有一天,我笑着跟她打趣:“师父,你先算算你自己的,我听听准不准!”师父摇摇头:“傻丫头,命师不算己命啊!”我倒还真不知,这一行有这个说法。反正原本也是随口一说,我便没再要求了。不想须臾过后,师父又神神叨叨地喃喃道:“红艳煞造命难消,孤鸾星桃花带刃呐,唉……”这两句话什么意思?我揣摩了片刻,大概是说她自己情运不济吧。要是我能想起我的生辰来,估计也差不多是这样的。

从前在族里时,我总觉得师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前辈,不怒自威且不苟言笑,让人不敢靠近。后来我们到了一处,我做了她第三个弟子,又发觉她跟潇潇似的,好像从骨头里透着一点忧郁,总是心事重重的。现在呢,她已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人了,又是一副前所未有的新面貌:她总像是喝醉了酒似的,胡乱说些洒脱豪迈的话语,我有时甚至怀疑她是不是从前那个郁郁寡欢的师父。这副样子,莫名其妙让我联想起说不清多少年前,举起酒杯豪饮的那个隐居僧人来。倒是阿娘,这些年来整日愁眉不展,越来越像二十年前的师父了。

我早知道岁月终会被无声蹉跎,等到真的被蹉跎了,我反倒浑身轻松了。

这一年,我已四十七岁。我也像二十年前的师父一般,常望着铜镜发呆。我已快认不出这张脸来了:密密麻麻全是皱纹,原本引以为傲的青丝里不知何时已斑斑驳驳白了数缕。年少的事渐渐淡忘了,只拣了稍稍重要一点的那两件,照旧放在心上,却也不那般恋恋不舍了。只是事到如今,我还是没有嫁人的打算。也许阿娘的忧愁正是来源于此也未可知。

时至今日,虽然已年近半百,身体却还是如从前般硬朗。只是我最近好像不那么爱说笑了。年少时心中偶尔的不安之感,如同种子般在我体内发了芽,至此已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树上生满枝丫,枝丫上尽是密密麻麻的油绿的树叶子,每片树叶上都写着四个大字:心乱如麻。

离绣房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个寺庙,名为“遇德寺”。本来每月我都要带着师父和阿娘走上一个时辰的路去到此寺,每人点上三支香。我次次都是祈愿日子不要再生变故了,让我们三人以及绣房里剩下的姊妹们都平安无灾的活下去吧。至于她们两个祈的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这几年来,她们的身体也愈发吃不消了。我便独自上山,孤零零的祈愿。

这一年的九月望日,我照常一人迈着山阶,顶着萧瑟的秋风,一步一级登上了“遇德寺”。只是不知怎的,这一年就连祈愿时,我心中也一直空荡荡的,说不出的寂静冷清。下了山时,我望了望遥遥的寺门,心道:下月不再来了。因为我也有点疲累了,也因为我也懒得去理这些若有若无的东西了。

山下也是冷冷清清的,偶尔发出一声乌鸦的叫声,听了不免有点心里发毛。等我已经走出了一段距离之后,却听到了一个比乌鸦叫更瘆人的声音。我不敢再往前走了,停下来静静地聆听着,是一个男子的呻吟声,听着凄凄惨惨的。我大着胆子上前一看,发现呻吟的这人约莫三十来岁,他面色惨白,嘴唇发紫,不知生了什么病。在他一旁有一个比他稍微年轻一点的小伙子,正颤颤巍巍地扶着他,眼中全是担心。

我于心不忍,上前出言询问。那小伙子垂眸道:“大姐,不瞒您说,我和家兄适才去林子里采果子,一没留神蹿将出一条蛇来,这原也不要紧的,我哥哥抄起棍子便打,不料这条蛇反应极为迅速,不仅没被打着,还反身咬我哥哥一口!我们更加没料到,这条蛇,竟是一条毒蛇!我哥哥他,他……”

我大惊之下连忙俯下身去查看呻吟那人的伤口,果然见到一个紫红色的印子,正往外不断渗着暗暗的血,模样十分骇人。

我忙道:“快,撕下一块衣襟来!”那小兄弟不明就里,但还是手忙脚乱地照办了。我将那块布料紧紧束在那人伤口上,火急火燎道:“小兄弟,快跟我走,咱们去药铺!”小兄弟背上他兄长,丝毫不敢懈怠的紧紧跟在我身后。我气喘吁吁地嘱咐道:“记得每半刻松绑一次,不然他的腿就废了。”小兄弟重重点了点头,表示记住了。

虽说我的身体还没出什么岔子,但平日里也绝没有时间和心气来锻炼。今日匆匆奔走,不一会儿便感到腿脚酸胀,渐渐不支了。可我现在背负的可是一条活生生的命啊!人命关天,哪能容得丝毫怠慢?

那小兄弟到底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身上背了一个人还比我行的快。不过也是,这可是他亲兄长,性命岌岌可危,岂敢疏忽?

这般疾行奔走,原本要走一个时辰的路,不到半个时辰便到了。小兄弟谨遵我的嘱托,每过半刻就将布条松上一次。这样一来,他兄长虽然面色凄惨,呻吟不断,但起码没立时丧了命。

这药铺就是大舅生前所在的那个,因此药铺主人是认得我的。他见我一脸惶急,大为惊异:“杨姑娘?你可是遇到难处了?”我喘得连话都说不完全:“大哥,我要……七叶一枝花、半边莲……钱先记我账上,过后我一定给你……”

那主人想必也猜到了七八分,连忙将药给我找了来。将草药尽数敷上之后,此事才算勉强平息。我几乎瘫在地上,心中尽是后怕。小兄弟对我很是感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激动道:“大姐,你是这药铺中的伙计么?我改日定要拿着银子来酬谢你!”我摇摇头,笑道:“小兄弟不必挂怀,我虽不是这药铺里的,也自然不能见死不救。”小兄弟又是一番重言感谢,这才挽着他哥哥缓慢离开了。

谢过了药铺主人,我便准备离去了。突然进门来抓药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却让我不仅没迈出去,还将一双眼十分放肆的放到了那张小巧的脸蛋上。姑娘害羞了,转头道:“姑姑,您老看着我作甚?”

我立刻意识到自己失礼了,连声给她赔不是,眼珠子却还是黏在人家身上。因为我隐约觉得她好像一个人:一身桃夭色衣衫,脸蛋红扑扑的,粗粗的麻花辫甩在身前,言语举止间温婉乖巧,像是冷冽泉水中倒映出的弯月的影儿。恍惚间,我仿佛看到了少年时期的嫣儿,窈窈窕窕站在湖边,背上有一个沉甸甸的大箩筐,她却不嫌累,只缓缓绽出一个微微的笑来。

越是看她,我越是痴了。等我意识到今夕何年时,人家都要走了。我在心底默默叹了口气:若是一直这般在南榆族生活便好了。若是她还活着,也是将近五十岁年纪了,就算真的故人重逢,恐怕彼此之间也早认不出了。

仿佛是为了驳斥我的猜想,隔着很远我就听到了一声婉转的呼唤:“阿翠--”我想,大概是这小姑娘的娘来寻她了,便好奇地伸过头去张望。一望之下,我立时便呆愣住了:眼前的同龄妇人,不仅几乎和这个名为“阿翠”的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甚至是同我记忆中的面孔基本吻合。唯一显著的变化,是她的麻花辫端庄地盘在了头上。

我声音发抖,从喉咙里几乎是大嚷出来:“嫣儿!”

对面两人齐齐回过头来,怔怔地盯着我。盯了须臾,嫣儿终于也将我认了出来,领着女儿快步奔了过来。我神色激动地拉住她的手,刚想好好叙一番旧,就又听到了一声呼唤:“嫣儿--”这是一个雄浑的中年男子之声,多半便是嫣儿的丈夫了吧。奇怪的是,这声音我也觉得颇为耳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在哪听过。

那个男子迅速朝她们母女俩的方向奔来。远远的,我仔细打量着这人:高大的身材,黝黑的皮肤……等等,这不是……

“胡大哥!”我失声叫道。话音未落,不仅我重重吃了一惊,嫣儿和胡大哥也均是一惊。他们谁都不知对方和我认识,我更想不到他们二人不仅是相识,甚至早已结为夫妻,还有了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

我兴奋得舌头打结,一时不知该先向谁问起。他俩也是争先恐后问候着我,更让我拿不准主意了,只好同时问侯了两个人:“嫣儿、胡大哥,你们怎么认识的?这三十年或二十年间,你们去了哪?”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将当年的经过娓娓道来。

原来当日官府的人闯族之际,富贵大叔拿着钱财领着女儿匆匆逃到了清欢镇,却也免不了与族人们走散的下场。在这里落脚以后,富贵大叔仍然操持着他的老本行,日复一日卖着粽子。只是没有机会再打猎取肉了,肉粽只好变成了素粽。除此之外,他还另外研究了几个新的拿手点心,无一不精湛美味。凭着这样高超的手艺,他很快取得了镇民们的欢心,生意日渐火爆起来。

嫣儿不愿放弃自己近些年所学,便到了附近一家药铺中接着做学徒。可惜好景不长,这样的日子只维持了十年。富贵大叔日夜操劳,实在累得紧,最忙的时候连自己的饭也没空吃,就这样损耗着疲惫的身子,他竟在一夕之间病倒了。原先精神焕发的富贵大叔从此只能虚弱的躺在床上,连自己行动都尚为困难。

嫣儿得知以后悲恸大哭,不得不放弃医者之愿,一边服侍父亲一边将粽子铺的生意继续经营下去。可粽子铺生意热闹,连先前的富贵大叔尚且难以应付,何况对粽子手艺还不大熟练,而且要每日照料父亲的嫣儿?就在这焦头烂额之际,胡大哥救命稻草般出现了。兄弟姊妹四人就这样欢天喜地的有了容身之处,两家人就这样顺理成章的成了一家人。

原来这些年,他们没在别处,正是在清欢镇。而我却花费了足足二十年,才得以与他们重逢。我也向他们讲述了我这二十年来的日子,嫣儿忽然鬼使神差的将我单独拉到角落里,神秘兮兮地道:“采采,你猜我和他是如何相识的?”

过了这么多年,她还是这么孩子气。我无奈笑笑,随口胡诌了一个:“我猜,是你遇险时他救了你,你因此对他生了情愫。”不料下一瞬,嫣儿惊讶道:“你怎么知道?正是如此!”这下轮到我惊讶了,没想到这般荒唐的事真能发生。嫣儿含羞笑道:“那天我遇到山匪,正心灰意冷之际,突然闪出一个壮实的汉子来……采采,你说巧不巧?这不是和咱俩年少时看过的话本情节一模一样么?”要不是她提醒我,我早将这件陈芝麻烂谷子之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她这么一说,我倒也觉得世事竟如此巧妙,将这两个心思纯良,为人朴实之人给凑到了一起。

告别了这对夫妻后,我心绪久久不能平静,就这般心神荡漾的回到了绣房中,却在落脚的那刻又愣住了:在绣房门前,端端正正站着适才刚医治好兄长的那位小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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