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承认这些人作为过去同志的历史功绩,我们可以给予符合所制定规则和标准的物质补偿,不过代价就是,请离开我们的党,你不再是党员,不再是党的干部。拿了物质补偿,就请你余生,去走自己的发财之路。
我们的原则是,发财的道路有千万条,唯独党员的道路上,没有一条发财的路,没有一条物质待遇超过人民群众的路。
至于党企和政企,并不是企业发展的唯一道路,我们也鼓励私企发展,鼓励私人创业,但不能是过去的那种以剥削为主的企业,而必须是社会主义规则下的新私企。
对员工的权益保护是基础的,包括8小时6天工作制,包括加班酬劳,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包括试行社保基金等。
李思华尤其强调最低工资标准,必须参考国企,达到“正常生活”的要求,想发财又请不起人,脑筋歪到剥削上,那就不要开私企。对于那种来啰嗦工资太高、导致企业没利润的家伙,一律顶回去并严密监督是否违法。一旦出现克扣工资或者以缓发等理由,没有及时发工资的,立即停业调查。
工会是对底层员工的一层保障,但同时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监督机构,构成双重保障。员工到企业监督部门,必须有直接沟通的渠道。
注意企业监督不是去调和协调的,而是去主动调查事实,根据事实做出决断,包括关闭或接管私企或其它严厉惩罚。也不要只是坐等投诉,而是必须机动地主动监督,例如定期约谈私企的员工等方式。调查研究,必须渗透到我们每一个领域的骨髓里。对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投诉,没有调和,只有根据事实的纪律。
关于私企的薪酬,李思华参考前世华为的例子,进行了说明和调整。本质是在参考国企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市场化,但强调了两点:
一是必须对高管和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加以限制,例如高管,不能超过普通员工的5~10倍薪酬。这是避免高管利用与普通员工不同的话语权,而收割“代理人利益”。
二是对创始人,或者主要技术提供人,即按照西方规则能获得大量股权的“老板”阶层,进行限制。设置层层台阶,企业规模越大,股权和分红比例必须越小。如果做到和前世华为能相比的程度,那么股权比例必须低于2%或者1%,分红权也是如此。其多余股权可由员工持股会持有,其分红权属于全体在职员工。
李思华强调,我们对私企进行了这些限制,是因为我们政权的性质,完全与西方不同,我们是从底层人民利益出发,走共同富裕之路。
我们并没有对那些自己有创业精神,梦想追逐财富的人关上大门,只是进行了限制,限制就是两条,不能对普通员工进行残酷剥削,必须保证员工在社会上保证正常生活的收入水平;不能无限制地膨胀个人财富,我们只接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节制的小资本家,不接受无限贪婪的大资本家。
他们如果成功,也能收获相当于普通人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财富。如果贪欲到这个程度,还不能满足,那么就请出国,在我们国家,是不可能放松的。
在这样的政策下,我们一定会损失一些贪欲旺盛的所谓“创业天才”,但我们无所谓。让他们去国外,去西方,离开了我国的环境和我国的人民,看他们自己所谓的“天才”,还能不能在资本主义社会成功。因为就算他们个人发展的企业是成功的,我们的妥协,也只会损害底层人民的利益,破坏我们的社会基础,这才是因小失大。
如果“企业家精神”,实质上只是对于个人财富无穷尽的贪欲带来的,那么这样的“企业家”,我们绝对不要。我们要的“企业家精神”,是敢于创新,是敢于冒险,是有限和能够克制的利己主义,是对事业的热爱,超过对金钱的热爱。
我们允许和鼓励私企的发展,是因为我们认知利己主义的合理性,认知有限的利己主义,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力量。但我们永远必须记住,利己主义必须有边界,完全和无限的利己主义,那就是恶。
两个问题之外,是反腐机制。
李思华想起前世的那句名言:“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她不由得叹息了一声,腐败如果在党内蔓延,那么这句名言就不是空话。
在机制问题上,她指出,有两种反腐,党内和党外。
党外的反腐,主要是依赖正在发展中的侦缉警察体系,民事侦缉本来即包括对一切反革命事务的调查,反腐当然是反革命的一种。由于涉及到经济,在调查中会升级到经济警察,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然后依据法律处置。在党外反腐中,也有可能涉及党员,正常调查处理即可,只是最后党内纪委加以承认,对贪腐分子追加党纪处分。在根据地最高层级,则设立监察部,领导整体党外反腐。
党内的反腐,主要依托纪委。纪委在党内也必须设立调查局,对党内贪腐事件进行调查,而不只是处置贪腐。她强调了两点原则:
一、主动调查。
不要坐等事件发生或者收到举报,才去进行所谓事后调查,那样的话,党和人民的损失已经发生。
所以必须主动调查,要形成每年轮流对经济官员和党员的常规经济审核。主动去发现问题,争取提前制止贪腐。因此,纪委必须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
党组织对于纪委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工作纪律,要求更高,如果纪委人员贪腐或违纪,当然和必须罪加一等。
二、专业反腐。
根据地已经设立了行政会计学校,培养财务账目审核的专业人员,以后纪委对经济官员和党员的经济审核,必须有专业的会计人员加入审核。会计人员的专业审核意见,单独负责,不受纪委领导或工作组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
党外反腐,尤其是经济警察介入的案件,逐步也要执行专业反腐,也必须有会计审查人员的介入调查。
一定要克服一种错误认识,那就是贪腐并不是背叛,所以应该从轻发落的思想。贪腐也是背叛,是对革命理想的背叛,是对组织纪律的背叛,是对人民利益的背叛,本质上,是对革命事业的背叛。所以一旦发现,开除党籍已经是最轻的处罚。
所有的贪腐案件,必须从严从重,而不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李思华忙到4月初,将根据地的体制、制度、思想、重要工作与同志们梳理完毕后,她又要准备去美国了。接下来,将是她在美国的最后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