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我的确没怎么再读书。
过度紧绷的神经一放松,疲倦就独占鳌头。虽然这一天的说话社交量、被人瞩目量、出门在外量、运动量叠加起来,都沉重得让我不想再抬一下眼皮,但我早就习惯了。
按理说,应该还能留点力气完成夜晚在家的安排。
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
我埋头吃夜宵猪排饭,耳边是电视机综艺节目的声响,以及爸爸去洗衣服的细微动静,慢慢走了神。直到脑袋突然差点栽进碗里,才后知后觉地撑着惺忪的眼皮,支棱起来。
老爹说碗留给他洗,但我吃完饭,还是顺手直接把碗筷洗干净。然后冲个澡,回到卧室,把昨晚没整理好的课堂笔记收拾清楚。我开始给手脚皮肤的淤青贴膏药。
嗅着撒隆巴斯的气味,我感觉精神清醒一些。瞄一眼时间:区区晚上十点。
还是能读会儿书。
于是我在复习功课前,自信满满地趴到被窝里,先看了几页漫画。怎料不知不觉中,眼一闭,一睁——我盯着昏朦朦的天花板,脑袋下是柔软蓬松的枕头。身体长时间没有动弹,手臂,肩背,大小腿都隐约沉甸甸地泛着酸。
我慢腾腾地在被子里伸懒腰,手一摸,碰到枕边包着透明书皮的漫画单行册。
……不小心,睡着了。
翻来安安静静的闹钟,一看才凌晨四点半。
哼哼。
还能再睡半个小时。
累得浑身酸的时候赖在自家小床上睡觉,可比平时还要舒服。重新闭上眼,蒙头钻回被褥的怀抱中时,我是这么偷偷幸福地想着的。
然后再一睁眼。
满室阳光。
闹钟正浑然不觉地,温吞地把时针指向一个令人绝望的数字。我顶着睡得凌乱的鸡窝头,两手掐着它,心脏骤停地愣是瞪了两秒。紧接着猛然丢下闹钟,翻身下床之际又实在太匆匆慌慌,脚尖绊到卷起的被角,一个趔趄摔在地毯上。
“呜哇!”也不是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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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太幸福果然就会出事!
早上8:05,我穿好校服,一路火光带闪电地跑下楼,却见餐厅桌上摆着一杯用保温杯装着的热牛奶,白色的餐盘上躺着一份三明治。刀叉下,则压着一张便利贴:
【我先去上班了,记得带上中午的便当,就放在旁边。上学路上请小心。如果有什么事,或者需要向学校请假,就给我打电话,维。】
落款是爸爸。
清秀工整的字迹尾巴后面,画着一个简笔笑脸。但我一点也笑不出来。火速把家人打包好的便当塞进书包里,背上,我抓起牛奶猛灌,没用几秒钟就消灭早餐后立刻冲刺到玄关。
对了,头发刚才只随便梳了一下……算了来不及了!
我换好鞋子,匆忙看了眼鞋柜旁边的全身镜,旋即一不做二不休地夺门而出。
昨天还那么严肃地说要继续早起晨练,到底怎么会连闹钟都没听到啊?!
我微笑着和路过的邻居打了个招呼。
接着转身便往学校方向赶,一边赶忙低头掏出手机。从睁开眼睛那一刻就发动到时速八百迈的心跳不断咚咚狂跳,我后悔得想死,又急得想哭:明明四点半已经醒了一次!早知道,早知道不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