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此刻洛村长和他媳妇有些愁苦的盯着他们手上的那盘子馒头配鸡蛋,脸都皱成了苦瓜。
这都是因为他们那娇生惯养的小女儿,洛姝。
这小女儿是王美凤三十岁怀上的,在那个年月,这妥妥的是高龄产妇啊,这会儿的女人都坚信着伟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豪壮话语,王美凤八个月时还大着肚子下田插秧。
结果见红了,小女儿八个月生下来,瘦小的一只手就能捧住,大家伙都觉得这个早产儿都活不了,结果精心养着,竟然平安长到了如今十三岁豆蔻年华,谁不说一句,老洛家会养孩子。
要洛大山说,这小女儿就是王母娘娘身边的童子下了凡,根本不像他们乡下能养的出的孩子。
孩子自幼体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扶,其他家的小孩去外头打野菜,他女儿在床上一躺半天,其他家的小孩去放牛,他家女儿连鸡都不让她喂,就是金尊玉贵的小姐,也不过就是这么养着了。
身体不好,胃口也不好,自幼就吃不了太多东西,他们给炖的土鸡,好不容易淘换来的白面,洛姝从小到大没断过,洛爱国心疼妹妹,有时候还买点那些新奇玩意儿来给妹妹补身体,就是麦乳精这种稀罕物件,洛姝都喝过一两桶。
就是这样养着,洛姝也成日在屋里头歇着,就这么说吧,村里的人一年到头都看不见洛姝一回,都不带出门的。
洛大山敲了敲烟杆,看了眼馒头,道:“这馒头昨天蒸的,小闺女儿肯定不得吃了,你等下喊爱华爱民两个吃了吧,唉,她热天不是爱吃凉的吗?等会拿个甜瓜放水井里头,晚上对付两口吧。”
王美凤点点头,把馒头放到了桌子上,那两个儿子正躺在板凳上睡觉,鼾声震天,那就等他们起来了在吃,洛爱国会开拖拉机,但是最近都忙着在田里栽秧,暂时用不到拖拉机,他就跟着一起下地了。
而洛爱民则是想让他去学个木匠手艺,有个手艺在身,以后不愁挣不到钱,由此可见,洛家父母都是比较有远见的人。
他们住的是一排四间的砖房,村里还有几户是土坯房,这个青砖大瓦房可是很让人羡慕的,这还是洛爷爷建的房子,洛爱国和妻子在镇上住,他妻子是护士,他们自己在镇上分了间房子,洛爱华洛爱民一间,洛大山王美凤一间,洛奶奶一间,还有一间厨房,洛姝的房子是后来在旁边搭的,一小间砖房,前头就是厅堂。
从外头看根本看不见她的房间,后头靠着山,屋子周围种着菜,乡下都这样。
王美凤不放心又偷偷去看了眼房里的闺女,冰肌玉骨的小美人躺在凉席上头,墨发蜿蜒而下,唇红齿白,眉如远山,一双桃花眼闭着,如蝶翼一般的睫毛轻轻垂下,美的令人屏住了呼吸,害怕惊扰了梦中的仙女。
这就是洛家不带闺女出门的原因,自家闺女生的太标致了,跟仙女一样,这要带着出去,被哪个二流子看上了,他们哭都没地哭去。
洛姝正在午睡,半梦半醒之际,察觉到房门被打开,熟悉的视线一看就是自己妈,她也不睁眼,继续睡觉,过了会儿,感觉门被轻轻合上。
夏天太热了,她作为早产儿,苦夏的厉害,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十分想念过去那些世界的空调冰糕,现在什么都没有,一年到头只能吃一回猪肉,实在是天差地别的惨烈对比。
这个世界就是重生女主和知青男主相知相恋,最后走出小山村幸福美满一辈子的故事。
女主正是洛大山弟弟家的女儿,洛姝的堂姐洛红梅,这位堂姐上辈子跟了一个邻村油嘴滑舌的小混混,后来凄苦了一辈子,发现自己重生后,就把目光锁定了即将来到上河村的知青许宴回,她上辈子看见当初这位住牛棚的知青出现在电视上,成了她一辈子都见不到的高官政要。
这辈子既然重生了,她就要牢牢的抓住他。
洛姝对此不感兴趣,她这个世界性格十分惫懒,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如今十三了,也不想上学,也不想出门,整天只想躺在床上睡觉,偶尔发发呆,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字,懒。
她这个无关紧要的小配角,懒一点就懒一点吧。
床上的绝色佳人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
第114章年代文里的懒姑娘2
村支书李太民走进了洛家的院子,洛大山正在抽旱烟,看见他来了,起身给他倒茶喝,李太民也不客气,拿起搪瓷杯子就喝了一大口,这些茶叶都是种在自家菜园里,自家炒干了留着慢慢喝的。
喝完茶李太民才道:“大山,我上午去镇上开会,领导们说有批知青要安排到咱们这里,其中还有两个坏分子,你看看咋安排?”
洛大山听见这话,面色更黑,这来的知青都不是省油的灯,之前隔壁有个年轻女知青不知怎么地和有夫之妇眉来眼去,最后抓到两个人搞破鞋,然后被发配到北大荒去了,隔壁那男的也被媳妇家里的哥哥打断了腿,媳妇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听说还离了婚。
离婚,这对于农村人来说是很新鲜的一个词汇,离了婚的小媳妇也会被人说闲话,要不是实在过不下去了,那小媳妇也不至于和他离婚啊。
还有些其他的腌臜事情,反正在洛大山眼里,这些知青就是不安分,整天挑三挑四的,就是麻烦。
可是这镇上领导说人都来了,他们也不能拒绝啊,那就只能硬着头皮安排了。
洛大山敲敲烟杆子道:“把那个老小学收拾出来,够他们住了,至于黑五类,就住咱们山脚的牛棚。”
洛大山说的这个老小学是原来孩子们上学的学校,说是学校也不过是四间平房连在一起,现在不兴读书了,这地方就空了出来,刚好给这些知青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