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曼是乔治伯爵麾下的骑士。
若不是哈格里夫斯那个禿子死了,他绝不会在这个时节离开领地,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他拉紧了手里的韁绳,发出轻微的“嘎吱”声。
胯下的马儿烦躁地打了个响鼻,喷出的热气在清晨微凉的空气里形成一团白雾。
费尔曼抬起头,头盔的缝隙限制了他的视野,但目之所及,依旧是那片一望无际的墨绿色森林。
“还没有到黑森林堡?”他开口问,声音在全覆盖的头盔里显得沉闷失真。
队伍左侧的另一位大骑士,博林,抬手抹了一把鬍子上的露水,声音里带著明显的疲惫:“地图上是这么標的,应该快了。”
他抱怨了一句,“禿头那老傢伙,真会挑地方死,居然死在这种偏僻的旮旯里!”
“为了女人嘛,”队伍右侧的卡尔西用一种夸张的咏嘆调说道,他轻佻地晃了晃脑袋,“爱情……嘖,爱情使人盲目,盲目使人灭亡。”
“就一个女人,勾的他失魂落魄,跑到这种小地方。”
他说完,自己先嗤笑了一声,眼神里混杂著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嘲弄的情绪。
毕竟,他们三个可都是老光棍。
“好了,既然方位没错,那就继续赶路。”费尔曼没有接这个话头,只是用戴著铁手套的手指敲了敲马鞍,“这片林子大得没边,別耽误时间。”
哈格里夫斯虽然是个愚蠢而盲目的傢伙,但再怎么说,也是他们的乔治爵士手下的大骑士,更是他们的战友。
无论他死在多么偏僻的地方,他们都必须来看一看。到底是什么人,敢动手杀掉一位大骑士!?
……
马蹄踏过沿途的村庄,溅起的泥水甩在路边腐朽的木屋上。
“真是骯脏的地界。”卡尔西看著眼前的一切,厌恶地皱起了眉头。
他们看到的景象几乎一模一样。
农夫们面黄肌瘦,眼神麻木空洞,一看到他们盔甲上的雄鹰徽记,就远远地跪伏在泥地里,把脸深深地埋下,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道路泥泞不堪,战马沉重的铁蹄踩下去,会陷进去半尺深,拔出来时带出一大块黏腻的黑土。
“这里是谁的领地?禿头的吗?他难道就没跟爵士学一点治理领地的好本事!?”卡尔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双马靴,上面已经沾满了星星点点的泥渍。他烦躁地用马鞭的末梢敲了敲靴子,结果让污渍陷得更深了。
“从地图上看,这一带算是无主之地。或许是上次战爭后被废弃的吧。”博林摇了摇头,显然也不清楚这里的归属。
“別嚷嚷了,”费尔曼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带著一丝不耐烦,“赶紧走吧!我可不想在这个鬼地方继续待著!你们俩要是真不满意,大可以学禿头那傢伙一样,来这种鬼地方从零开始建设!”
他瞪了卡尔西一眼,隨即双腿轻轻一夹马腹。
“走了!”
话音未落,他胯下的战马身上瞬间浮现出淡淡的以太光辉,光芒顺著马具流淌遍全身。下一刻,战马化作一道黑色的残影,无声地向前射出,只在原地留下一片被劲风捲起的落叶。
“要比速度吗!?我可不输你!”卡尔西见状大笑一声,立刻催动自己的坐骑,马蹄下同样亮起光芒,如同一支离弦的箭追了上去!
博林无奈地苦笑著摇了摇头,他伸手摸了摸自己坐骑的鬃毛,也驱使著战马化作流光,跟上了前面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