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扶身上就那件白亚麻衣,随着他奔跑的动作向后飘起,小炮弹一样冲到他面前,狠狠踩了他一脚,怒道:
“我是男的!!”
盛渊遇到那个叫芙芙的小孩的第一天,荣获小猫牙印x1,小猫爪x1。
总之不管如何,芙芙在他家住下了。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这处边远蛮荒三不管之地,充满了野蛮、暴力、□□,从来只信奉黑暗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这样柔软、温热、漂亮的脆弱生命,在外面大概连两天都活不过去,就会被别有用心之人抓走凌虐。
他过去十三年里孑然一身摸滚打爬,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好不容易挣下了一处容身之地。
芙芙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连基本的扫地刷碗都不会。
盛渊曾经半真半假地捏捏他的小脸:“你莫不是哪处富贵窝里长大的?我看小公主也就不过如此娇气了。”
他说芙芙娇气,实际最受用这种娇气。
从来没有人这么需要、这么依赖他,芙芙会在他离开时扒在窗口露着一双黑亮小猫眼看他,会在他回来时盘腿坐着等在门前,眼睛亮晶晶看他,在他做饭时,从他身后踮脚探头,晃来晃去,跟个黏人小猫似的。
芙芙身上有伤没好,不能露面不能出去,其实盛渊这个年纪养活自己就已经是勉强了,再加上一个半大小孩,为了赚够足够的钱和食物,每天都早出晚归。
那天他回家,看到芙芙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旁边是十几件他做的小零件,旁边工厂多,盛渊有时会从废品厂捡了废旧金属回来,人力加工再卖出去。
那几天他在家里做工时,芙芙就在他旁边抱着膝盖看他,记下了步骤和做法。
盛渊去翻他的手掌手指,芙芙的手那么细嫩,果不其然都被划出口子了。
其实口子不算大,但落在他手上,就显得特别触目惊心。
芙芙睡得迷迷糊糊得醒来,见是他下意识地往人身上贴,语气还带着没清醒过来的鼻音:“你回来啦…”
盛渊不语,起身提了药箱过来,然后让他伸着手给他涂药。
沈扶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今天这么沉默,有些疑惑地推了推他。
盛渊没动,一直到仔仔细细给他上好药处理好,吹了吹他的伤口。
沈扶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盛渊告诉过他,吹一吹,就不痛了。
盛渊已经把药瓶收到药箱里要放回去,但沈扶拉住了他。
沈扶仰头,眼睛眨了眨,好像在问:
你怎么啦?
盛渊眼睛一下就红了,抛下药箱把人抱进怀里。
“芙芙,”盛渊感受着人清瘦的脊骨和绸缎一般的发丝,声音轻微哽咽,却不肯把那点敏感的心思宣之于口,只是一遍遍喊沈扶的名字:
“芙芙,芙芙…”
有时候他也会觉得怀疑,芙芙才这么小,自己这样把人划到自己地盘,到底是保护了他,还是禁锢他害了他呢。
他想到今天去做工路上,见到的小车里穿着暖和的孩子,他连一件漂亮保暖的冬衣都给不了芙芙。
沈扶被他压在怀里,脸被少年人尚不宽阔的胸膛压得嘟出一小点软肉。
他听着盛渊一遍遍叫他,身体挣扎着动了动。
盛渊以为勒痛了他,松了松力气,却见沈扶调了下姿势,趴到他的胸口,轻轻吹了吹。
“不痛了。”
盛渊怔怔地看着他。
沈扶摸了摸他的心口,又摸了摸他的脸:“不难过了,哥哥。”
他在笨拙地安慰他。
盛渊一把把他揽进了怀里。
沈扶被他坚硬的胸骨撞得鼻子有点酸,但决定自己大方点先不计较了,伸了伸手,回抱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