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从律失笑。
他用鼻尖轻轻蹭了元舒的脸颊一下,随后坐回原来的位置,脊背挺直,仿佛又成为了那个冷酷无情的上位者。
只是他的眼里依旧盛放着元舒的身影。
“那就看,到底谁能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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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吊针,元舒嫌身上粘着汗水不舒服,执意要洗澡。
这一次他擦了头发,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得半干才躺回床上。
床单也换了,散发着薰衣草洗衣液的香味,与此同时,一股很淡的粥香也顺着门缝飘了进来。
元舒闻着味儿睡不着,干脆爬起来,走出房间。
客厅里,邬从律正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脑敲键盘,而厨房则站着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女人,对方正在搅拌着煮开的肉粥。她是邬从律从家里带过来的保姆阿姨。
邬从律自知厨艺不好,干活速度慢,因此在元舒发烧那几个小时,不仅把家庭医生喊了过来,还特地把家里照顾他的保姆也带到了元舒家。
元舒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租房那么小过。
“站在那儿做什么?过来坐。”邬从律看见他,招手,示意他在自己身旁坐下。
元舒走到他身边,目不斜视,争取不看电脑一眼。
邬从律捏住他的下巴:“看吧,看了你也看不懂。”
“……”
元舒怒:“不要太看不起我。”
不服气地去看电脑屏幕,确实看不懂……难怪邬从律能当老板,而他只是打工仔。
他也没问这是什么东西,拍开邬从律的手,拿起自己原本放在客厅里的笔记本翻起来。
这是原主用来记录消费的记账本,一个月到了尾声,上个月购买的东西差不多用完,前两天,元舒刚重新清点,准备找个时间去超市购置新的日用品。
他翻页时,思索,要不要干脆今天出发,邬从律在这里,刚好能充当苦力。
“为什么字迹不一样?”
即将翻阅的页面被一根手指摁住,元舒回神,茫然地看向肇事者。
邬从律点了点他摁住的那页纸上写的字,手指一松,随意挑开了笔记本上半本的某一页页面。
元舒低头,发现这两页纸张页面的字迹截然不同,惊出一身冷汗。
但他的脸上还维持着原本的表情。
脑子里飞速想过许多念头,元舒最后拿起笔,假装轻松地在空白页上,写了一个字,与前面原主写的字迹相差无几。
“……因为,我以前在练字,现在不想练了。”
从记账本第一页开始,上面的字迹刻板而老实,像是字帖里面刻画出来的一般,越后面,才越凌乱。
而到元舒写的那一页记账本时,字迹变得清俊秀丽,流畅顺滑。
“之前有同事跟我说,我的字写得太凌乱,看不清,所以我想练习一下。”元舒胡掐,“只是越练越烦……不想练了。”
说完,他小心翼翼地打量邬从律的表情。
不知道邬从律信没信,总之,元舒看见他颔首,然后接过他手里的笔。
元舒诧异地看着邬从律在记账本上,他刚刚写下的那页纸的字旁边,也写下了一个类似的字。
三个不同的人写下的字,这一刻却是那么相似。
鬼使神差地,元舒突然想到一件事,一件,与昨天案件有关的事。
——昨天晚上在芭蕾舞者摆件里发现的纸条,真的是凶手写的吗?